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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出車禍,公司強硬要求離職,肇事者賠償不符合期待.......((文長))

該請假就請假、能上班就去上,能有醫生證明該休息多久最好,不然班一樣去,做不做的了是其次,公司需要依照你的狀況調整工作,否則未來都站不住腳。

不要自願離職,這個是大忌!

另外,關於對方未成年,父母連帶責任,一次車禍三個人要賠,除了強制險之外,慰撫金勇敢的要下去,至少債權憑證可以要他們拿一輩子還,不怕不怕。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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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lu2005 wrote:
如果高中生是穿越斑...(恕刪)


印象中...

這條帝王條款

近幾年好像改了

改成路權優先

除了沒有紅綠燈,卻有斑馬線的

才有行人優先
EKEKL wrote: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給不出一個證明說你需要休幾天假.
依你老闆的Line內容看來其實他並沒有說不讓你休息.
但是他需要一個醫生證明說你需要休多久.
畢竟只是口頭說一下就要請個一兩個月...
這個就算大公司也不會這樣允許吧...
醫生就算不能估算你完全痊癒的時間...至少也可以先寫上你最少必須的治療時間.
比如說一個月或幾週之類的...然後如果時間到了發現情況嚴重需要更久就再加開阿診斷證明
畢竟照你所說應該挺嚴重的..
(連一般感冒發燒醫生都可以先幫你開個一兩天證明了)...
不然你請你主治醫師跟你老闆解釋一下為什麼暫時沒法開期限也行.
除非是連醫生都認為可能不需要這麼久.
如果醫生認為OK可以先復職但是因為你自己家人的擔心想多請假去做檢查
那這樣法律上你就不一定站得住腳了..所以一定要搞清楚喔
你老闆目前的做法就是因為你給不出證明所以隔了一週就開始幫你排班
當你給不出證明.但是又不來上班自然就是會以曠職依法解雇來處理了..

你想想要你是老闆
今天員工打個電話說她車禍受傷很嚴重..要先請個一兩個月的假
然後說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復職..而且還拿不出證明說為什麼要這麼久....
這樣你會答應?
(而且你說的理由是腦部的問題還有辦法跟他Line了老半天...老闆畢竟還是會懷疑一下啦)




天啊 您好有毅力打這麼多字

有人和我看的文章是相同的了

紅字部份樓主的店長還有請樓主趕快事後補證明

只是樓主補不出證明 只提到自己無法提重物

店長才又提了另一方法 門市有輕鬆工作(無法提出醫生診斷證明下的方法)


希望樓主早日解決工作問題 並早日康復
iivyko wrote:
我在9/5上班的路...(恕刪)


1. 上下班途中~ 算上班喔~ 這可以去找勞工局~

2. 至於那個無照的高中生~他監護人不處理不回~ 直接告高中生~ 過失傷害~
放心~ 保證他會回~

行人闖紅燈是肇事主因
但樓主一定是次因會有最少3成責任,甚至是5成
法律行人在斑馬線上有很大的路權,期使他闖紅燈
行人跟有沒有成年沒關係
而且對方未成年沒再怕刑事的,反而是樓主會被反告的

樓主就認命吧,錢有拿到就好
跟醫師好好談談拿個證明
不要沒證明就想休假好嗎
這不是公司有沒有人情味的問題

不管你在這邊說的多嚴重
像你一開始寫對方未成年闖紅燈
結果是行人都不寫,這種避重就輕的寫法
加上醫生也不想開證明
誰知道你有沒有趁機裝病

還有以後安全帽記得買好一點
至少也要3/4
出事可以幫你擋住幾個月的傷勢

tenbura wrote:
內文很長~ 我只是...(恕刪)


總覺得

店長意思是想要,人至少要能出現在店裡

不管是做甚麼

做做超簡單的工作

收收錢、打掃等輕鬆的工作之類的

不能不出現又請長假

但樓主卻嚴重到只能在家休養和上醫院復健

之後店長看到這樣

意思好像是沒辦法讓人佔著職缺又不來之類的

台灣蠻多這種公司的

不喜歡暫著職缺

人又不出現

像是病假、產假、育嬰假等

但有些台灣人又會反過來講

如果換做你是老闆你會怎樣做

dgkevin wrote:
話說回來,你跟店長Line來Line去,為什麼店長不親自來慰問一下,甚至請家人把你載過去,打電話也OK,當面跟店長說明,比拿證明有用多了。...(恕刪)


都要把樓主開除了~還有可能親自慰問?

這種公司不待也罷,該拿的一毛都不能少~

akihiko1231 wrote:
2. 至於那個無照的高中生~他監護人不處理不回~ 直接告高中生~ 過失傷害~
放心~ 保證他會回~



@@ 那位無照的高中生是位走在斑馬線上闖紅燈的行人 偶也蠻想知道告下去會如何~~~
tenbura wrote:
內文很長~ 我只是...(恕刪)

台灣人奴性有沒有那麼重啊!
都已經因公受傷為什麼還要去做輕鬆的工作,怎不讓員工好好休息?
台灣就是一堆老闆主管把勞工當奴隸

來晃晃的 wrote:
台灣人奴性有沒有那麼重啊!
都已經因公受傷為什麼還要去做輕鬆的工作,怎不讓員工好好休息?
台灣就是一堆老闆主管把勞工當奴隸



樓主只有車禍當天醫師開的受傷證明

沒有醫生開的休養證明

公司要如何讓她休息 即使曠職了 公司還請樓主趕快補請證明

樓主卻只說她無法提重物 公司才提出門市可以派輕鬆工作


請看清楚樓主全文,偶也討厭慣老闆,但是樓主的店長偶覺得已經很不錯了,偶真心認為!




另外,偶有發回條,真心希望您能看清楚樓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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