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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和平的跟工作四年的老闆提離職?

最中肯的建議!!

absmen2002 wrote:
職場上其實很多假仁...(恕刪)
活著只為了見證人類的滅亡!(~@@~)
請依照勞基法規定執行就好,其他的事都是老闆的事,跟你無關。

勞基法只有規定員工離職須再多久前提出辭呈,之後老闆故意不找人跟你交接也跟你沒關係,時間到你自動消失就好,老闆想告你也告不成。
Smart
tdesign wrote:
為什麼我跟主管說我想要離職,公司卻一直只想要挽留,我都講的這麼清楚了,還一直問我說我回澳洲要幹嘛?這問題我真的無解??????

都說離職最大,只要依規定提出辭呈,再留點時間給公司緩衝,相信誰也奈何不了你(情、法兼顧)
至於為何會全力挽留,這說明你能力有對得起或超越薪水,你離開了,公司要花更多錢才能請到另一個你

想想很多時候資方就是賤~在位時不珍惜,要走時才苦苦哀求,新人到職後開始懷念過去那位的好
就說家人都回澳洲,
你想要回澳洲定居了啊!

我之前離職很俗仔…
都騙說南部家裡要開店要回去幫忙什麼的…

版主先進您好,因為白人的國家及產業很注重 reference,應徵的過程中 reference check 也是很重要的一環。如果您之前在澳洲沒有工作經驗,建議是跟現任公司好聚好散,很有可能前主管的美言會成為您在澳洲應徵很大的助力。
leafchi wrote:
版主先進您好,因為白...(恕刪)


我也想過這問題才不想撕破臉離職,
但是經詢問過後發現他們不在乎台灣這裡公司主管的想法,
第一不在澳洲境內。他們也無法查
第二就像是越南的主管跟台灣公司美言這位台灣籍的勞工幾句,請問你會因為這樣聘用他嗎?應該沒那麼容易才是

所以我真的要放棄一切去重新學習了

不過謝謝你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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