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seWun wrote:請問一下!某員工收...(恕刪) 你都給他非自願離職"證明"了(不就是要他告你), 他不告你幹嘛...lol 莫名其妙! 講好了白紙黑字有時都未必有用了還跟你口頭講好是第一天當老闆嗎?
Howard_Z wrote:外商就是標準的不留情面裁員!...(恕刪) 沒錯!外商要砍人都是毫無預警的一早就叫你進辦公室簽文件, 然後給你個袋子裝私人物品, 中午前你就離開辦公室了管你做1年還是15年都一樣不過人家都按照法規, 該給的都會給足, 讓你沒有任何可以告他的空間
JasonStock wrote:沒錯!外商要砍人都是毫無預警的一早就叫你進辦公室簽文件, 然後給你個袋子裝私人物品, 中午前你就離開辦公室了管你做1年還是15年都一樣不過人家都按照法規, 該給的都會給足, 讓你沒有任何可以告他的空間 外商通常是用優於勞基法的條件去擺平的如果package只是符合法規相信也會被告到脫褲子
喬治寶哥 wrote:根本是有被害妄想症...(恕刪) 你只是賣弄法條斷章取義吧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她偷錢我們沒報警抓她就是資方的不對誰叫你們要縱容她?這是調解會的結論上調解會我也查過法條即使員工不肖只要資方心軟除非她砍了你媽媽的你就不能隨便亂開除不肖員工要先預告然後繼續容忍她擺爛幾個月才能完全擺脫大概就是這樣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