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都優於勞基法 ,
也很阿撒力 , 外面應該找不到請病假不扣月薪的公司吧 ?
樓主老闆也很照顧員工,還幫忙介紹工作 , 還會先關照一下薪水問題
樓主可以跟原公司老闆保持聯絡 , 如果日後有機會,還是可以考慮跳回去
老闆收攤很容易 , 問題是 15 個員工 , 就 15 個家庭 ,
哀!
選出一個只會衝衝衝的政府 , 凡事先衝再說 , 弄得大家雞飛狗跳的....
往前衝是很不錯啦 , 但是麻煩每一步都踏穩來 , 一步沒踏穩 , 就跌個狗吃屎....
樓主加油了....
israelii wrote:
而且現在樓主的問題就是,他們公司的待遇已經遠遠超過勞基法了,但是還是一堆員工,想要引用新法爭取更多的權益不是嗎?
如果故事是真的,那只說明一件事
你跟樓主的老闆都一樣,都沒搞懂一例一休



一例一休沒有規定必須在"六日"
樓主原公司原本就有週休兩日了
加班費也按照規定給
米亞雅 wrote:
星期一~星期四所有人自己排休(把周休二日挪到平日)
米亞雅 wrote:
星期五~星期天因應活動需求可能會工作到半夜,但是加班費照算。
所以根本沒有問題
既然原本就照規定走了
員工憑什麼要求"增加福利"?
israelii wrote:
一例一休,本來就會增加公司營運上的困難!
原本就按照規定走的公司,會增加什麼困難


我們公司本來就按照規則走
人資主管說:無感


米亞雅 wrote:
我們公司是專們辦活動...(恕刪)
樓主去年九月不是還在念碩二,騎機車代步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0&t=4928221
現在就有貸款有小孩還被資遣了~~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
這個老闆也真是厲害...(恕刪)
辦活動通常三個月半年前就談好了,
一下子把員工都資遣,活動都咖掉.
怎麼跟已經付錢的委託人交代?
走到一半的文案怎麼辦?不用找人交接?
資遣費,休假代金,當月薪資,預告工資,
算清楚起碼要好幾個工作天.
不管有沒有大量資遣,
就服法規定資遣都要十天前通報當地勞工局.
所以樓主想開一點,
一例一休是12/23實施,但是很明顯貴公司本來就要收了,
要不就是手上已經生意清淡,根本沒有活動,
有活動也早就跟委託人談妥後續無法履約的問題了,
一例一休只是找個藉口不想付你們年終獎金而已.
就算沒有一例一休,
你們本來就做不到農曆年底.
但更可能就是個網軍在編故事帶風向
拜託編故事也稍微有點社會經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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