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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 的真實

不想付加班費,訂單又很多,就多請人,就業機會增加了,薪水就會競爭,外勞別再增加了。
7天假很久以前就沒在休了好嗎?
元旦隔日(1/2)、青年節(3/29)、教師節(9/28)、光復節(10/25)、蔣公誕辰(10/31)、國父誕辰(11/12)及行憲紀念日(12/25)
這些有放過也是10幾年前的事了吧!!!

fireflybug wrote:
光聽樓主說詞,只有兩個字:自私

1.你有想過廣大靠加班費才能過活的家庭嗎?一例一休後,很多以前靠加班可以領到4.5K的,現在只能領3K
2.有些東西漲你還非得用到不可,怎會沒差?
3.你薪資有漲嗎?
4.若對醫護人員工時想改善,可以立專法阿

前後對照,真心覺得不改還比較好......就像教改跟軍中規則一樣!

老祖宗的智慧:過太爽。

會這樣罵真的有它的道理,過太爽就會鬆懈、沒紀律、沒榮譽心、變更自私,不覺得台灣沉淪到無可救藥了嗎?


以你的例子
底薪30000換算時薪125
加班費前2小=42*2=84(舊制)
後6小=84*6=504(舊制)
就算每個禮拜都上6天班每天都8小也只有30000+2352
到底是怎麼賺到4.5k的 可以請教一下嗎
你說的將心比心,一堆人領22K,薪水沒漲,萬物皆漲,要如何將心比心。台灣有到歐美國家一樣的本錢嗎?台灣準備好迎接高服務費的到來嗎。即得利益者,扒著利益不放,上一世代,將房假抄的這麼高,年輕世代過著苦哈哈,現帶萬物借由此德政,一起漲價。很會溝通的政府有跟勞方與資方談過嗎?勞方在外面風吹雨打絕食,資方到府裡吹冷氣談,都沒談妥,就執行,兩方都得罪,死的好。邪惡的國民黨,故意讓法案過,下一任,國民黨太好選了。罷佔主席台,綠綠一來推,馬上就被推散,非常故意的讓法案過。
fireflybug wrote:
你有想過廣大靠加班費才能過活的家庭嗎?很多以前靠加班可以領到4.5K的,現在只能領3K...(恕刪)


照你這種說法,
當初勞團在抗議砍7天假,要真正週休二日時,你們怎麼沒有組團去抗議要加班,讓政府知道你們的心聲???

不要跟許勝雄一樣,
修法前喊,資方贊成政府的一例一休,要儘速通過...
修法後改口,政府好狠...

發現會抱怨的,都是當初在喊自己是血汗勞工那一群,為什麼?
因為他們的工時本來就不正常,因為加班加的很過勞,所以才喊想休假...
真正修法可以讓你週休二日了,再來喊,不想休,休了,不能加班,沒錢賺...
一例一休,只存在老闆肯不肯付加班費,不付,那就是週休二日,
那種不付加班費,又要你加班的...你可以去檢舉,一定成功...
但那種勞工在喊不能加班,沒錢賺的...難看啦...
這個政府不是我投出來的 當然下次我也不會投
可惜讓勞工工時正常化 加班要多付加班費
確因為政治對立來妖魔化

某樓說有企業打算引進外勞因應

這真是佛心企業 外勞可以取代的工作到今天還堅持本地勞工!!??
應該把名字說出來大家按讚
政府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他沒想到會有一顧主會變相改用一些其他做法來閃法規,加班費訂的太高了,不如多請一個人來分工,工作可能更快的完成。

我是日薪的勞工,所以這個對我來說沒有關係.....
管你定二休還是一例一休,個人覺得只要訂定以月計薪者,每週工作時數以40小時為上限計算就好啦.
加班計薪不管你是哪一天,就乘1.33,
公部門何必管那麼多,想賺加班費的開心,想休假的也開心!

hhli wrote:
其實一例一休 真是...(恕刪)


我原本就週休二日,一例一休實施後,
我一年少六天假。
講一句難聽點的就是台灣公司太爛
到大陸上班後
去面試
別人大陸公司採購叫做一個項目一個
比如配件一個、男裝、女裝各一個
台灣就是女裝包含配件 男裝包含配件
然後設計不只設計衣服還要包含配件
所以這就是台灣跟大陸公司的差別
然後
真的台灣公司逃漏稅嚴重到很噁心的地步
所以真的台灣老闆要自己好好檢討
別一團人一直貪小便宜
因為大陸公司真的都朝國際化邁進
台灣公司只想著怎麼一個人兼多個職
然後把利潤全回饋給股東
step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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