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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界批「勞資民眾3輸」

bluescorpio333 wrote:
為啥可以一直把不相...(恕刪)


勞工排班如果是固定每個月休8天其實是違法的
因為周休二日及一例一休是以週算的
並且還需加上國定假日的挪移休假
所以加上國定假日及有些月份5週 平均下來每月勞工須休9~10天才有機會完全合法

bluescorpio333 wrote:
http://www...(恕刪)


恩阿我也排休也無感

Ste100 wrote:
請問一下,,,,,...(恕刪)


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701/201701031837782.html#.WGzjlVN96Uk

那些慣老闆有輸嗎?嘴巴叫說他們虧大了,
結果抓到藉口漲價,一漲就漲1成以上,
大部份人領的也不是基本工資,也沒漲到薪水
還少了七天假,福利、年終被找理由扣掉,
難怪會說將帥無能累死三軍,這幾任總統
就把台灣人玩死了,不用老共來打就自己玩完了。

薏仁沙 wrote:
本來星期六值班是給...(恕刪)

星期六值班不是1.5喔...
其實是前2小時 1.33,之後1.66,再加上原本的1,
所以最少為1x8 + 1.33x2 + 1.66x6~~
休息日上班成本為1+1.5775。
而例假日為1+1,但是要補假。
工商界??什麼東東

台灣原地踏步才是自取滅亡

一個勞基法歷經蔣經國,孫運璿,俞國華三任院長

才搞定~完成後還是抗爭不斷,台灣繼續內耗吧

xsorbet wrote:
勞工排班如果是固定...(恕刪)


嗯 這的確也是問題
不過要是以我個人立場 目前到是可以接受
至少沒有太差 大概也是奴性吧 XD

我公司雖周休二日 但沒特休 也沒啥福利
加班也沒錢 以後加班會給補休.
至少現階段先把一些極不合理的公司給提升上來.
大家才有辦法再往前進.

我只是看不慣某些企業主 成天出來哀哀叫
講一些對他有利的事 舉一些不相關的例子
凹台灣員工加班是理所當然
卻不敢凹大陸同事加班
因為一旦被檢舉 會被罰得很慘.

xsorbet wrote:
因為周休二日及一例一休是以週算的


不懂不要亂講!!!這是錯的!
賠錢生意沒人做
不爽自己去當老闆看看
不要在這邊哀哀叫
說勞工跟民眾輸我還相信

少數無能的老闆除外, 大多數老闆永遠都是贏的, 不管發生甚麼事情, 如果老闆沒招數賺到他滿意的利潤, 能漲價補回來就繼續做, 要嘛收掉不做另外找好賺的, 沒甚麼大不了. 更何況有些老闆雖然成本沒增加, 但也趁機漲價大撈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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