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謂「假日」工讀生?勞基法針對假日的目前的定義是勞工每七日需要有一日為例假,及每週工時40小時。
並不是定義星期六或日叫「假日」,如果你應徵時,簽定的勞動契約如有答應專門在六或日上班,所以排班時,
六或日就應該要上班。所以「假日」工讀生是你與雇主之間的定義。
2、針對正職人員工作時間是要符合勞基法規定,所以你要在他們的休假日休息,那他們在休假日上班,
公司就要另付當日薪資及加班費。
所以你到底能不能在假日休息呢?又假日休息會不會違約之類的,端看你是否有簽訂什麼賠償內容,
如果沒有,那你就只是違反德道倫理,答應做假日的,又說假日有事情。
而公司叫你要付費請代班就是要轉嫁費用給你,不想額外支出加班費,
你如果厲害,有辦法找到代班一天500元,那也是你的本事。
簡而言之,付費代班是百貨服務業的淺規則,雖然違法你可以去投訴,但你如果仍舊要從事相關行業,你還是得吞下去。
以上淺薄知識僅供參考,如有錯誤歡迎指正。
三葉草唷 wrote:
我在之前工作的簡餐...(恕刪)
如果工讀生是請病假的話,就算公司故意不準假,用曠職論,曠職也只能扣當天薪水,時薪制就是當天的工作時數...
並沒有什麼請假須請人代班,差價要請假者自付的道理。
如果有,那老闆可以說沒人能頂替,但老闆日薪5萬(假設用營業額淨利算)...工讀生不來老闆補上,假設工讀生一天一千元,所以要工讀生補齊剩下的4.9W,有沒有道理?
當然這例子比較誇張,但如果找人代班補差價這件事是合理的話,早晚會遇到老闆無限上綱的情況
如果曠職可以扣的比當天時數高...就代表這間店並沒有按照勞基法..這規定只能騙騙不懂的學生而已
為什麼無良老闆可以變本加厲,就是因為社會大眾普遍對基本法規常識及知識不足...
且常識跟知識不足的勞工還會繼續幫著老闆打壓其他勞工並教導他們要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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