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爭取的權益當然要去爭取....離職日應為106年1月22日...以勞基法規定的預告期,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若以11/22告知資遣,就算公司要求隔天就走人,薪資還是要算到12/22....離職日要求為106年1月22日,也只是多要一個月的薪水....但年資X平均工資+50萬....舊制是一年算一個基數,但新制是一年算0.5個基數,就算所有人都是用舊制去算,但那個50萬不知道是怎麼算出來的....撇開機師的薪資不算,一般員工月薪算8萬好了,50萬,等於是半年的薪資...若以勞基法的新制去算,原本做3年的資遣費是12萬,以現在的訴求,等於資遣費是要74萬....光以那50萬而言,1700多名的員工,等於就是要8億多,以報紙上的新聞,目前資遣的信託是6億,怎麼付的出來?員工或許是想先多喊,到時再去談,但這給人的觀感就見人見智....我之前的公司也是一樣結束,公司資遣員工,我也經歷過,所以可以體會到被資遣的感覺....法令規定是最低標準,若公司願意多給,那當然好,公司願意體恤員工,但公司不願意多給,其實好像也不能講什麼,因為多要的部分好像也不能說是員工的權益,多的部分並沒有什麼法律依據或是標準,法律規定的部分才能說是權益吧....
KIKO-L wrote:奇怪, 怎麼又是那...(恕刪) " 奇怪, 怎麼又是那幾個老面孔??!!煩不煩啊!!!!!按照勞基法遣散已經不錯了, 還要算到年底+獎金+50萬?!這些貪得無厭的嘴臉, 不值得同情!!"我開出的條件 : 算到年底+獎金+100萬因為面對這樣的公司
宮保GG wrote:照這樣資遣費分完,...(恕刪) 剛剛長榮招募說明會說只能收二十個剩下的有機師對媒體說想跳樓了我真的覺得滯留的旅客真的不能怪停飛收了二十個便宜的機師之後 讓長榮覺得 原來給自己公司的機師太高了本來公司內高薪的機師 應該也準備退訂跑車了
如果長榮說,我收100個長榮現任的機師一定會開始擔心,搞不好明年就發現人手浮濫然後要砍人了現在收進來的薪水搞不好都很便宜,明年底就砍一些原本長榮的老機師這種事情在電子產業界真的常常發生,所以只收20個也算是好的了
矮矮的心 wrote:剛剛長榮招募說明會說只能收二十個剩下的有機師對媒體說想跳樓了我真的覺得滯留的旅客真的不能怪停飛收了二十個便宜的機師之後 讓長榮覺得 原來給自己公司的機師太高了本來公司內高薪的機師 應該也準備退訂跑車了 就新聞的說法,復興很可能就是給得低有經驗的機師才跑光剩下的菜鳥機師跟飛安事故層出不窮事後看還真不是沒有關連長榮要是真的砍了機師薪水就不怕哪天遇到同樣的狀況?那真是省了小錢虧了大錢還賠上商譽了機師薪水15到20萬@@~媽呀就我對某外商航空的空服員與機師薪資的了解 復興機師這種薪水還真是挺驚人的...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