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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同事申請彈性工時竟將工作塞來給我

jackie07 wrote:
不過,萬一樓主部門有人去生小孩!...(恕刪)


這個部份公司是要調別的部門, 比較閒的人來頂!
若樓主部門不忙, 就不借調.

希望可以得到的結果有幾樣是好的:
1. 公司改變政策, 急件請早, 過午不收急件.
這樣彈性員工可以當天完成, 時間是他喬的, 該完成就完成.
(這部份銀行早有規定.)

2. 考績加薪加班費允諾, 白紙黑字. 口頭都不用了!

3. 別的部門來支援多出的急件特別處理.


記住! 制度化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靠顏值, 八面玲瓏, 有人可以, 有人不行的公司,
請慎重考慮另覓伯樂.


我見過不少公司不願制度化, 因為立法就有漏洞,
要拼命防堵. 至少要堵住員工的智商為止.


要喬的方式和結果千百種, 不知道是因為你沒見識過
會喬的.
---------------------------------------------------------------
以上談的都是假定樓主忙時, 的確一個人無法承受.

若是有意要弄人走的例子, 樓主就更不用怕了!
直接和主管的主管知會---->應該還是不會處理---->
向人事部門抱怨---->還是不會處理--->到勞委會申訴.
---->協議離職, 拿一筆錢.


基本上, 要被弄走, 業界的名聲也不會多好. 總有死對頭公
司肯收你. 既然你已經發了很多 email, 這算採到
公司的地雷, 你已經黑了.

jackie07 wrote:
比較好奇的是,
樓主希望得到什麼樣的結果?
1.希望部門同事的工作都不用幫忙?
2.申請彈性工時的隔壁同事向你低頭認錯,你就肯幫忙?
3.全公司只要關於隔壁同事的窗口,她下班了,明日請早?
4.公司多給你45分鐘的薪水,因為你可以同時多工做兩個人的工作?
不過,萬一樓主部門有人去生小孩!淚(恕刪)



搞不懂哩 , 彈性工時跟這上面這些有啥關係啊

bbs399 wrote:
最近敝司開始允許家中...(恕刪)


樓主同事申請彈性工時,依申請來看,是將原下班時間提前45分鐘,而這工作時間產生的業務挪移至上班前處理,而這需要不影響原工作為前提,才有可能申請成功,所以當然無須樓主你同意。

由樓主所述,應是會影響原工作,才會發此文。

我認為最大問題在你主管身上,既然身為主管,難道不知道你們處理業務狀況?居然會同意他申請,還用代理這件事來合理化他申請彈性工時(不影響工作之規定),搞的彈性工時跟請假代理混為一談。

就算在他下班後產生的急件,應也屬非常態,同事互相幫忙本屬正常互動,但若常態都是如此,我想樓主與申請者真的關係很差,更差勁的是你主管竟然放任這種事發生。

loujet wrote:
看到好幾個人都說可以代收? 但不知樓主的工作是會有文件的嗎?
現在很多的事情都是電腦上 mail 來 mail去的, 不有代收的動作吧
大家mail 給你, 那就是你的事了,根本不會去管那個請你代理的人,
事情搞砸了, 也都只會怪那個收郵件的人沒處理吧.
另外 有些人一直在說代理 代理的, 這彈性工時根本跟代理無關啊
不知是有沒有看懂....


的確就是這樣,
而且大家都覺得樓主比較好找,
那就會一直找樓主,
她的工作就變成樓主的了

傻瓜才會去 "代理" "代收"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loujet wrote:
看到好幾個人都說可以代收? 但不知樓主的工作是會有文件的嗎?
現在很多的事情都是電腦上 mail 來 mail去的, 不有代收的動作吧

會計工作因為牽涉到帳和錢
幾乎都要憑證,所以會有大量紙本文件

又會計部門的工作大部分都是受理別人送過來的東西
(例如:應收、應付....)
所以如果別人幾乎都9:00才上班的話
那8:15~9:00之間的確算是沒啥事情可做的時間
支持樓主爭取自身權益,
要人家代理,本來就應先問過當事人意願,
如果對方不尊重人,
那也沒必要給予尊重。
領別人薪水,老闆說了算.

既然老闆(主管)同意他這樣做.

那麼就要連帶承擔後續風險.

比如.....
今天同事下班後,你正在整理今天的帳務.

突然有急件近來,你當然還是先把你手邊的工作結束在接下一個工作.

趕不上,委婉拒絕客人,因為真的辦不到.請他跟老闆(主管)反映

至於解決辦法,老闆(主管)會想出來的,那不是你工作範圍內的事情.

你的職責是告知主管(老闆)那個時間點可能會同時近來2件以上的業務,如果發生,你在那個時間內只能處理掉一件,另一個沒辦法完成.
如果老闆同意,那就沒你的事了.


說一件事情.

我朋友是在某一間甜湯店工作,遇到元宵之類的時候,客人會排到看不到盡頭.

我:這幾天客人那麼多~阿你們怎麼辦?
友:沒差啊....我就兩隻手,一次就接一個客人,
友:對我來說沒有影響,反正客人一個一個來,我也是一碗一碗裝.再多我也沒辦法.



bbs399 wrote:
「因為我本人未在她申請彈性工時之前被告知要代理她離開後的工作
並且依公司規定,得彈性工時的要件是"不能影響業務
倘若每天必須由別人單方面承受她45分鐘的工作
顯屬不可理,並且已構成"影響業務"
已和敝單位主管商談過,目前在等候新的裁決
在新裁決出來之前,請各位依她的彈性工時交付待辦事項」
我發了這封之後
隔壁同事就來罵我了
理由是「申請彈性工作為什麼要知會妳?」



以事情情況來看,發文者的同事一開始的問題比較大
首先彈性工時能否有代理制度這點且不論
重點是該同事如此作是屬於不平衡的代理

何論?
因為公司正常的上班時間是9點,那麼正常情況下所有工作也都是從9點開始
所以在9點之前,估計她除了處理些自身之前的案件外,真的不會接到什麼屬於其他人的案件(有哪個白痴客戶會都想在上班時間前聯絡),反過來說到17點半之前都是上班時間,這時也的確會有諸多業務進來,這時工作量的確會大增(尤其發文者說該公司都是會在17點左右開始有龐大業務量)

在這種情況下不告知就把工作推給別人,這一定就是該同事的錯

正常來說,該同事應當先去找發文者,先取得發文者同意,或著看看能否用其他方式協商
例如直接由公司決定該同事上班前那45分鐘不只是代理發文者的業務,而是要處理全公司業務
而發文者在下班前的45分鐘代理同事的業務,但同時部分業務改由公司其他同事分擔

類似這樣的手法,工作量會比較可以正常協調…

---
不過發文者最大的錯誤是把這件事情鬧大了
雖然也是擔心會不了了之沒錯
但要針對的應該是主管這一方即可,以此甚至可以直接對主管說:
  「此代理未經當事人同意,故不生效,11月後就算有她的案件過來也是當作對方寄錯信、打錯電話,不予處理,希望主管可以好好再考慮,免得造成客戶跳腳。」

無論如何焦點是要放在主管身上,而不是把這個”自家人爭吵”的鳥事鬧到全公司、全客戶都知道
這樣作的話,追責下來主管臉都丟盡了…
以後他還會給你好臉色嗎?
已經可能有樓主的其他同事有人出來講話了。
看來事情並非只是如樓主所言那般而已。

樓主是不是隱瞞了甚麼?
ldt000 wrote:
已經可能有樓主的其他同事有人出來講話了。
看來事情並非只是如樓主所言那般而已。

樓主是不是隱瞞了甚麼?


那個同事只是疑似
也沒說出任何有關本次事件內容

以此懷疑發文者是否有所隱瞞,這還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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