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喝采 wrote:朋友開飲料店要我出...(恕刪) 並沒有收取營收淨利的3成哦"所謂甲方淨利為營業額扣除店面、原料等管銷成本後零點七,最後扣除人事成本之餘"依字面上來看,他是應把營業額,扣除不含人事成本的費用*0.7,再減掉人事成本後*30%,才是你拿到的錢問題:1.管銷成本含不含人事成本?會不會一個費用扣2次?2.店面.原物料,帳務上有沒可能開立假發票(假進貨)?3.人事成本到底多少?有沒人頭?誰知道呢?你要每天去看他營業嗎?4.最後若依字面上來計算,有沒有拿到錢,還要看人事成本是多少?假如:營業額100萬,店面及原料等管銷費用是50萬(100W-50W)*0.7= 35W若人事成本是35W以下,還有可以分到錢若人事成本是35W以上,就分不到錢了若管銷費用含人事成本更慘了賺不到錢是應該的,不小心讓你賺到錢,他還設停損...解約時,還只能拿到已扣除拿到紅利的殘值P.S.所謂的淨利,一般來說都是營業額-管銷費用(含人事成本),他的算法是(淨利的30%-人事成本)*30%,才是你的紅利
為你喝采 wrote:朋友開飲料店要我出...(恕刪) 說實在的,這種合約,要合法沖康你很簡單。要嘛入股當股東,每月盈虧按比例計,要嘛純借貸,按月算利息,為何混在一起談??合約內容,像是在幫他集資開店,幸運一點賺了錢,好心的人,繼續讓你領分紅,壞心一點,等到店營收穩定之後,等到你分紅達五萬塊後踢掉你,你投資本金五萬則在合約內早已同意不收回。(虛為入股,實則借貸)不幸倒店,五萬打水漂。(投資理財有賺有賠,詳情請查閱公開說明書)所有情況都對甲方有利!!!世上有這麼好康的事情嗎????好朋友會出這種合約來佔你便宜??? 你當他好朋友,他有嗎??五萬塊不多,打水漂就算了,但當真正事情發生之後,你心裡在意的只是人心險惡,以及被騙的那份不悅感與其如此,我寧可拿五萬去買長期投資的股票或基金
連五萬也要人出?沒錢學人開店,有點扯如果他找一佰人投資,有賺他領再分你們,沒賺賠你們,真是好的投資。最重要的事,你人在台北他負責開店,到時帳要怎麼寫都是他的自由,合約裡也沒寫你可以查他的帳,有賺也要說沒賺,到時賺一筆後宣佈倒閉,再用賺的錢開一間自己的店。
為你喝采 wrote:朋友開飲料店要我出...(恕刪) 請問總投資金額多大?有幾個股東?開個飲料店,連5萬都拿不出來..還要借.是不知道你朋友弄怎樣的飲料店.但之前有去過幾間的飲料店,每間弄到好都要破百萬.誇張一點有要2百也有.5萬..好的店面拿來付房租剛剛好.5萬你可以拿去買股票,每年配息配股可能都比這個來的多.這讓我想到一個電影情節,男主角說要開冰品店,找20個股東,1個出5萬港幣.一年之後就說生意不好,血本無歸...結案.建議信得過朋友,就搞借貸關係就好.對了,飲料店競爭大,你應該很少看到非知名牌子的,還能存活下來吧..所以你這五萬可能是有去無回喔.
熊霸天下 wrote:朋友合資,不論賺錢...(恕刪) 真的~~要合資創業,是需要長時間去觀查一個人的而且最好要層經做過同事才能真正知道他平常的待人處事及工作態度至於感情好不好,其實並不那麼重要也不是說平常感情很好的朋友就代表適合大家一起出去吃喝玩樂當然是沒有問題但要一起打拼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