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約有簽嗎?雖然說試用期為常態,但是勞動合約寫清楚試用期前後的薪資與勞資雙方的考核方式,很平常吧。沒簽約或是合約上沒寫清楚薪資,那隻能怪自己了。重點根本不在於試用期,很多人都誤解了。而是試用期前後的薪資合約上怎麼寫呢?公司有沒有照合約上走?一切都不明的狀況,要怎麼幫你呢?勞動合約上有薪資,才是正常的喔。口頭上全是假的。
絕代蝴蝶 wrote:老闆做的沒錯,你是...(恕刪) 老闆覺得你不適合絕對會叫你走啦,不可能養你一個閒人就算只有領基本工資試用期頂多兩個月左右就算真的搞到勞工局去算下來也沒多少錢不過很多公司可能會叫你簽放棄請求資遣費的同意書雖說這是違反法令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簽了就不會去討
saber768 wrote:老闆覺得你不適合絕對會叫你走啦,不可能養你一個閒人就算只有領基本工資試用期頂多兩個月左右就算真的搞到勞工局去算下來也沒多少錢不過很多公司可能會叫你簽放棄請求資遣費的同意書雖說這是違反法令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簽了就不會去討 您太認真了,我只是在告訴樓主他字寫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