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wang wrote:那也等樓主說看看是...(恕刪) 這樣你態度就不對了基本功還沒做紮實就想學人家技術先從基層做起吧 洗洗碗 幫忙端菜盤年輕人 地基要紮穩22K又如何 我給你名稱是儲備幹部出社會態度要正面一點老實說我自己也是開業的人,這種老闆心態我可以體會但是找人真的有行情在
為什麼都要拿22K作為標準呢? 真想不懂現在的企業及各行各業起薪以22K為標準民國九十八年初政府因應金融海嘯導致就業率低落,提出「95-97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註)」,該方案提供月薪NT26,190元(實領NT22K),鼓勵企業多雇用找不到工作的大學畢業生。請注意,是實領NT22K,月薪是NT26,190元。以上是去查了22K的由來說實在的去7-11薪水也比22K還要高(我弟在7-11上班) 所以為什麼要去小吃店學技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