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AMAMA wrote:
如果一個人連工作面試要兩次的原因想不出來
這樣的智商,說真話,要我是老闆,我是不敢用啦
...(恕刪)
我實在不曉得有人在酸什麼..
平心而論, 除非是主管職位, 需要總字輩或處長以上階層來親自面試, 那約第二次真的無可厚非, 但現在有些公司 作業員,工程師等級的也要約二次, 這本來就是不盡人情, 很多人說人資要先談, 人資先談還是可以約同一天阿, 人資選完, 合格的換部門主管談, 一天解決不是有效率多了.
至少我待過的上市公司是這樣的, 人資談好, 會打電話和你說他談的狀況,給你些建議, 然後再換你去談, 如果是我能決定的,就到此, 如果是還需我老闆談的, 會繼續請我老闆談,但至少都是在同一天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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