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et wrote:扯合不合法我只覺得很好笑法律只不過是人訂的,是立法的那些人制定的法律讓Uber不合法立法委員難道不會因為選票關係受小黃司機影響嗎?然後Uber有違背現今社會道德風俗嗎 ? 是UBER自己不要合法的要他繳稅-> 它說他是國外網站經營者,非交通業要他提供乘客保障(安全措施、保險)、有糾紛時負一定負責-> 它說他是國外網站經營者,非交通業你媽的勒,這種叫創新?那我也可以開個三七網站,替美國人方便叫機,還保證每個都穿高跟鞋,帶礦泉水。開個網頁,幫南美競標吃了會HIGH的東西,還附送針頭-> 因為哪只是境外網站,所有事與網站經營者無關,也就是,與我無關
ninjagtr2002 wrote:尚未合法又想低價搶...(恕刪) 別擔心 Uber 快合法了, 所以才敢這麼大聲, 才會故意挑再 520《蘋果》專訪 準交長賀陳旦:有限度開放UBER 2016年04月30日【李姿慧╱台北報導】在台違法營業近3年的UBER,可望在新政府上台後有條件放行。準交通部長賀陳旦昨說,若UBER繳稅並提供保險、糾紛處理機制,將參考國外做法有限度開放。對於每逢連假東部幹線就一票難求,讓花東居民返鄉成噩夢,賀陳旦說,將研議在特定時段開放東部民眾優先購票或票價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