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男孩叫卷卷 wrote:
有幾件事有先說明一...(恕刪)
我很想認真幫你分析及一點小指教,只是不好意思啦,這篇是你想像中的小癈文
除非...你在67樓的回覆能夠分段,充份表現出你有受過基本國民教育的程度,再來一起討論
我不是在電你喔,只是想請你有空分個段落
有一個男孩叫卷卷 wrote:
有幾件事有先說明一...(恕刪)
有一個男孩叫卷卷 wrote:
有幾件事有先說明一下。1,我面試是傑昇通訊,請我到遠傳面試,對方未先告知,感覺好像591我看4000/月的租金,看房簽約才說,是5000/月,4000那間早就租掉了。(求職不透明化)
有一個男孩叫卷卷 wrote:
那既然早早就知道未錄取,丟個訊息也沒差吧
有一個男孩叫卷卷 wrote:
我現在比較想知道。求職者面試同時錄取,打去告知找到工作或是有其他理由推掉錄取通知或是店家主動電話或信件告知不適合。那個比較符合常理也比較多人能接受呢?
有一個男孩叫卷卷 wrote:
是勞資方跟求職者沒辦法對等



有一個男孩叫卷卷 wrote:
也常打去業主預約面試時間,業主也說今天在回覆你電話,然後就莫名的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