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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職務是,行政+倉管+會計,不知道您怎麼看?


Hi Stay wrote:
最近,到了公司門口,總很想逃開,都在問自己,
是真的想做這份工作,然後一直一直做下去,不會後悔嗎?


當你有這個想法的時候,表示你已經做得很不開心了,

離職是遲早的事情!!加油換一份好工作。
加油 小公司都差不多這樣的
多學一點 增加本身的能力和專業

我的職稱是品保副理
做的工作主要是
1)QS 品質系統-各項稽核/程序書/APQP/PPAP等品質文件
2)QE 品質工程-統計分析/8D/SDR
3)Sales 國外業務
4)PM 產品經理
5)Procurement 國外物料採購
6)Translation 中英文翻譯(圖面/客戶文件等)

7)現在又要兼OEM產品的技術工程師
有時還要幫忙寫簡報或提供客戶要求的文件

手上的品質證照 CQT,CQE,CQM
多益 980分
今年要拿PMP證照

哇靠 我快變成超人了

依勞基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而勞基法第十六條所規定之預告期間為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你要離職前可以請特休去找工作面試,公司不能阻止你的

工作滿1~3年內,給予7天
工作滿3~5年內,給予10天
工作滿5~10年內,給予14天

最後建議你從現在開始學會"拒絕",不合理的事是沒必要吞下去

否則你下一個工作又遇到一樣的遭遇你又會陷入這輪迴裡
在這工作你學到了很多~
趕快換下一個工作吧
一定會更好的
我跟您一樣要負責很多事情

我的職務是品保工程師
在現在這家不到30人的小公司
我負責的事情有
1.管理公司全面性的品質
2.負責對外對內問題追蹤與處理,撰寫異常報告(如8D)
3.負責儀器校驗與儀器送修購買詢價
4.負責ISO與廠商跟客戶的稽核
5.負責月報表製作
6.負責撰寫任何的品質檢驗及現場製造流程(因為說要標準化)
7.我還得下去現場檢驗(做全QC檢驗工作)
其實還有很多阿里不達的雞毛小事,先列出7項我一人負責的工作內容分享
所以我在目前這家公司,我人際關係不好
因為做的實在很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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