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david wrote:辦工作證有一個先天條...(恕刪) 聽您這樣提醒 我想起是有去體檢的只是我手上沒有工作證 有打去總務詢問是否在那假定工作證被公司扣住 應該也不影響我打12333申請協商吧!!
IMAXI wrote:12/30更新很多人...除了蜜月期在總公司外其他時間都在外出差出差期間三餐都要自己想辦法 自己先墊 回總公司再請款出差約5~6個月 三餐支出的費用約4~5千可請款金額約6千5 可是拿到這錢沒到兩星期 總部修改出差管理辦法出差補助由RMB80 叫到RMB 25 一天所以往前追回4千7 等於三餐飯錢我還要倒貼(管理辦法修改在后 還往前追討公布辦法前的出差補助)現在要離開了 連機票都還要自己出哀 當作學個教訓吧!(恕刪) 是不是又另一個諾貝爾阿!!台灣慣老闆 !!你....真悲哀
IMAXI wrote:只是我手上沒有工作證 有打去總務詢問是否在那假定工作證被公司扣住 應該也不影響我打12333申請協商吧!!...(恕刪) 應該不影響,如果要核實,你可以跟12333報你的台胞證號碼,如果公司有辦過勞動就業證手續,肯定查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