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king wrote:
請問大家假設你是老闆針對上述工作內容,請問你願意用多少錢來請人???...(恕刪)
這個問題是國家問題,不是商人的問題;台勞就是台勞,被政府搞的亂七八糟
任何老闆都會以最低工資給薪,畢竟該職位取代性高
重點是,加班費肯不肯給,給又是怎麼算呢?
作業員是靠加班費來填平生活費,基於這點
我是老闆,一樣給最低工資元但依照勞基法給加班費(不採責任制)+分紅獎金(有賺錢)+中餐25元(多出公司補助)+保證13個月
假如我有一天是老闆的話,也願意接受可來找我這位有良心的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