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5988 wrote:
所以您的建議是什麼?...(恕刪)
可能是含血含淚投目前已知100%爛掉的那個
piniwu wrote:
其實無薪假以前是叫做"彈性工時"...(恕刪)
力挺SONY的飛行員 wrote:
無疑的是現在派遣是台灣的主要趨勢,這條路已經走不回去了,政府應該要明定修法,訂立個派遣法,明確的規定派遣公司最多只能抽取總標價的15%為合理利潤,不得超過15%..
超過15%就屬違法,派遣工可以向勞工局申訴,如確屬違法可大刀開鍘重罰派遣公司,多從員工賺取的不法所得也要吐還給員工,如果現在立法,相信會有一堆派遣公司急著跳腳,因為只要明確立法,派遣公司就不能像以前光明正大的想抽取多少傭金就抽多少佣金...
無圖示doubless
加入好友 加入黑名單
2011-12-08 12:16 #49
文章編號: 32509977
個人積分: 4
回覆文章私人訊息引用連結載入圖片引言收藏評分回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