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 在沒被判定前是嫌疑犯, 被起訴也是要定義是犯那一條罪行, 由法官裁判.
以普悠瑪及國道5遊覽車事件來看. (復興ATR起飛不久失事)
司機犯什麼罪責? 誰該負責賠償, 不就是該事業單位公司.
司機是雇員, 司機出狀況, 不就是管理的問題.
除非是司機本身有問題. (執行業務者之責任)
機師, 美其名, 薪水高, 又能怎樣, 都是人.
搞上罷工, 就算有什麼不合理要求, 在罷工的法律允許內, 有瑕疵嗎?
該公司接不接受員工無理之罷工勞資爭議. 是公司經營管理的權責.
如果罷工有違法, 那公司更有最好手段可直接開除, 也不用花錢資遣.
紅眼協商, 公司管理者同意部分航段增加人力.
(昨有報導, 被停飛航線是不賺錢的), 怎麼沒有台北東京CI100 (舉例)
公司說, 我們的福利已經很優, 如此同意會增加90多人力及成本, BALA BALA.
換個角度看公司處理勞資爭議.
公司方面合法合理, 根本不用理會, 機師員工的訴求. 不好就可用合法手段來解雇.
(有一次我代表法人之一當被告, 當審法官有對原告說, 雇主是可以解雇員工....., 當然有前提)
整個過程, 就當看戲, 旁人要評論什麼. 老闆和員工在吵架糾紛. 有什麼新鮮.
(前幾天, 英國一位女教授的行動, 在歐美國家, 也沒什麼, 又不是第一次或最後一次)
路過.
補充: 回應樓下
華航官股是最大股東. 全民是間接身份.
有意見, 官股會聽全民嗎?(或是部分納稅人之建議或抗議), 我也是全民之一 (2千多萬分之一的權利人又如何?)
董事長是誰指派.
勞資爭議, 有其法律處分程序SOP及相關負責人, 航空公司的飛航等主管單位是民航局.
就算有1張千股股東, 在股東會上能如何? 表決時主要大股東們聯手過半就可以決定要如何.
機師退休金多少? 很多很重要嗎? 以20年資*月薪, 新制是舊制1/2,
如果有新舊併存, 提早離職是舊制歸零.
他們薪水高很高, 百萬月薪也可以, 那是他們的本事.
有什麼理由可計較在乎啊.
lsw24444 wrote:
專業在哪裡?
你有證據嗎
隨便可以抹黑別人?
憑感覺就認定?
意見不相同就做人身攻擊?
有些人只要別人持不同意見,就貼標籤或任意抹黑
或是叫人閉嘴
別浪費時間跟這些人討論了,生命要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cougar2015 wrote:
不懂就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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