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S.C. wrote:
別只看表象-借錢, 要把整件事串起來看
換個場景
被告當庭跟法官講:就算你判我有罪,我也不會給你錢
按您的講法:被告不給法官錢,不代表法官有跟被告要(勒索)過錢?
但,可以讓人直接聯想到法官曾向被告勒索過錢財
這樣是否比較貼近樓主和其主管的狀況. 至於,您和川普真的扯太遠了
豬隊友,本意應該也是如此, 耍小聰明,自以為罵人不帶髒字是很高明的事
用隱寓法讓他人直接聯想:主管是因為借錢不成才罵樓主
,...(恕刪)
假設你是認真要討論刑法
你自己的聯想不能判刑
要檢察官認為被告有犯罪的惡意
要寫訴狀說服法官這位被告有罪
不能證明有罪的就是無罪
妨礙名譽罪的定罪率很低
法界也不喜歡鼓勵訟棍
你要小心 你自己寫的“豬隊友” 反而有可能找上門
那位主管是沒遇到硬的
誣告很容易上身
到時候一樣要跑地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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