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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還要負責前公司負責專案的技術支援嗎?

存證信函又怎樣

誰都可以寄,有啥了不起

嚇嚇新鮮人的


叫老闆去吃屎吧
恆宇0316 wrote:
我想請問離職人員是...(恕刪)

恆宇0316 wrote:
我想請問離職人員是...(恕刪)


離職程序跑完了 , 也交接完了 , 公司也同意你離職了 , 出了公司就bye bye 了 , 以後有問題公司回頭來問你 , 要不要答就隨你高興了 , 你又没偷公司的任何東西 , 他能拿你怎麼樣 , 怎麼證明是你造成損失的 , 存證信每個人都可以寄 , 你也可以寄一張去, 就說老闆恐嚇你 , 誰怕誰 .

恆宇0316 wrote:
我想請問離職人員是...(恕刪)


....當然不用啊 除非你們是朋友 或你時間很多....
確定是黑道開的公司
因為黑道最喜歡用這種手段

omniyeh wrote:
現在您只能檢附證據證明您那軟體是外包的,請公司聯絡原始作者看後續該怎麼辦了。

就算不能證明是外包又能怎麼樣??
樓主又不會寫程式,而且誰說在公司裡做的東西都是公司的??
像這種「工具」型的程式,不是公司的主力產品,也不是業務機密,
本來就是程式設計者的個人資產,人走,程式就跟著人走了,
我要是老闆,要嗎,對員工好一點,避免員工離職,
要不然,就是找到比原本員工更利害的人來處理....

說難聽點,如果公司因為這個程式而有利潤的時候,員工還有要求分紅或獎勵的權利,
之前日亞化的LED專利,中村修二,就是用公司當初給的獎勵太少,告公司,求償200億日元,
而且日本還因此修改了專利法...

台灣人都被老闆奴化的太嚴重,連不合理的事情,都視為理所當然,
華碩的創辦人都是宏碁出來的,董事長還是後來從宏碁挖出來的,
請問都是主機板,華碩的設計會跟宏碁的「完全」不一樣嗎??

台灣老闆真的太小氣了,連4萬元都付不出來....
我寫了幾十年的程式,離職就走了,哪有離職後程式有問題還要負責的道理,聽你老闆在放屁,他捨不得你走,一是提高薪水留人,另一是付顧問費,別怕他!
我種事我們公司也有,我們公司有些「軟體工程師」自己寫不出程式,就會自行花錢請外面的人寫,然後說是自己寫的。

因為我們公司薪水高,所以沒有離職的問題。至於為什麼不會寫程式的人,也可以當「軟體工程師」?那又是另外的故事了!

你產出的東西是公司資產沒錯,你離職也都交接完畢,之後的軟體修改維護都是公司得自行解決,只要你沒惡意破壞,就應該沒有相關維護責任。另外軟體程式撰寫屬於智慧財產權,你妹婿的程式如果有驗收確定沒問題,之後的修改動作都可以論件計酬。
恆宇0316 wrote:
我想請問離職人員是否...(恕刪)


你和你妹婿錯在哪,你還是沒搞懂!
耽擱了公司許多重要的事情!

老闆押票期也不是沒有原因
老闆還要花時間去請更有用的人才一把包

你的作法錯誤,也造成更多的誤解和混亂!
都是因為不懂一些事情!

老闆開票沒太大的問題
請款也是照規矩走!
你提辭呈,老闆因該也知道某些事,留好剛好的後路
和正常的流程給會計去處理!

你在這件事情,難道重頭到尾沒有意識到一些缺點盲點及問題點嗎?
有~那至少人生還夠長
沒有~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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