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 bandage wrote:
之前有過一段時間大陸是無法訪問Mobile01的,需要使用VPN“翻墻”,甚至去年Mobile01的簡體版也關閉
您說的情況可能是樓主使用了VPN,VPN的服務器IP是在美國.(恕刪)
我想應該也是,上次有位IP在瑞士..那這樣說來,如果非法活動透過這種方式,警方如何抓人?
Alanleng wrote:
哈哈,关于这一点,...(恕刪)
nella56 wrote:
要來介紹大陸互聯網職場? 告訴我們薪水25000+?
卻必須用VPN翻牆跳過管制 經由舊金山來台灣互聯網介紹? 樓主你沒事吧??
這樣的動機能有多少說服力?
是不是真以為台灣人都領22K? 中毒太深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