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morm wrote:考試都可以作弊了,隨便啦!公司老闆沒說什麼,那就 笑一笑過了,沒事想開 如果錢是公司或老闆出的,那當然隨他高興。但如果是福委會的錢,那是公司員工出的。試想,老闆公然把你的薪水拿去抽獎送給別人,那你還會想得開嗎?還有 背信 是刑法的罪,不是 民法 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抽獎的主管受託去"公平地"抽出由大家福利金支出的抽獎獎項,可能受獎者為全體員工,這就沒問題。因為這錢是全體員工出的,不是抽獎主管自己出的。但若受托抽獎的主管,故意造成抽獎結束的不公平,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損害到其它員工的公平中獎機會時,這就可能觸犯了背信罪了。
常常看到有人說台灣人奴工習慣了,不會爭取自己權益,So,那又怎樣呢?以前我待過某科技廠,當時業務好的時侯訂單做不完,加班可以破百小時的,有人受不了去檢舉,公司被罰錢,加班就限制照法規走了,不能隨便加班,結果後來那人可能自爆就是他跟勞工局申訴的,過沒幾天就被公告開除了(影嚮公司營運)。台灣的環境沒有工會,勞基法又偏資方,為自己維權是應該的,但老闆根本不在乎,“反正人再找就有”,千萬別以為我不贊成爭取權益,只是要把後果想清楚,因為你若不是大咖,或不用擔戲心後路,檢舉或申訴的結果,也未必能享受得到。
台灣奴工真的是自己作賤自己不過會爭取權益的人自然不會待在這種公司反正要走順便把這家公司弄得烏煙瘴氣也是樂事一件告發不法不會有什麼實質好處有好處也是留下來的奴工受益但是心理很爽就值得了!說不定背後還會有更大的東西抖出來會挪用福利金的人不會挪用其他不該動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