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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換補休1:1其實是在保護勞工權益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4/1259161/

這裡有開實況!


網路還滿多資料,

好像都沒google,

就上來亂噴一通!
u168.i168 wrote:
在很多企業已實施多...(恕刪)


請問占幾成?
另外 可以請大師開導一下, 本文的精神嗎?

法律條文若不具強制跟約束力 等於沒用
台灣這麼久加薪如牛步 就是所有雇主用盡善意而來的結果
經歷過這樣的歷史 竟還有人還相信 雇主會有善意
我看除了宗教 法律還能有這樣的威力?

如果是真的 我也願意來信一下這個教
肯定比那個法輪功或信佛,信耶穌 來的法海無邊


u168.i168 wrote:
加班是領錢還是補休,是依「勞工意願」。 也就是選擇權在勞工。

勞工的選擇權是:好好上班和另找工作.
u168.i168 wrote:
所以才叫你別以偏概...(恕刪)


偏偏台灣就是有這種企業

你要上了年紀要養家的怎半,說少部分難道你有統計過嗎?就算真的少部分那些人就活該被資遣?

總之,2020好看嚕

我免加班的,正在看戲

u168.i168 wrote:
這種加班 要領加班費或補休,由勞工自己意願決定的制度,老早就是企業行之有年的制度了。

這個說法的確好笑.....
怎麼會想看做過假新聞的民進黨黨報
我以為媒體是幫民眾監督政府的

u168.i168 wrote:
先有合理的法律制定,再來就是確實的實施。

「勞工決定」一說就是空殼法律的表徵.

cckm wrote:
「勞工決定」一說就...(恕刪)


哪裡寫勞工決定 ? 連用詞都不精準。
準備要搞政治口水的企圖不是很明顯嗎 ?

談的是勞基法 勞工加班 可依勞工意願(勞工選擇權)領錢 或選擇補休。

sid1980cheng wrote:
怎麼會想看做過假新聞的民進黨黨報
我以為媒體是幫民眾監督政府的


別的媒體也許會幫民眾監督政府,但是三民自是幫政府唬弄民眾的

vrjason wrote:
自由時報 2018...平常日加班工資加成為0.33倍、0.67倍(恕刪)


平日加班領的時薪比基本工資還少?這甚麼道理?真要做功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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