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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勞基法修法,又開了好大漏洞給資方鑽

johnwu wrote:
錯誤連篇
樓主企圖混淆目的明顯
大家可以自行看看實際修正後的條文
看看惡意中傷的人程度有多差

光是加班要勞資協商,補休或換薪資也是依據勞工意願
如果你不願意,別人加班關你屁事

你再造謠啊
(恕刪)


先說一下我曾經經歷的一個小事.........

有一次剛進一個工廠的第一天,人資就要我加班~

然後嘴裡說著我絕對不會強迫你加班,

但是加班人員表跟筆都拿到我面前以及我組長跟其他員工也都有加班

然後想到面試時人資對我說起碼第一個禮拜不會要我們新進人員加班.......

第一天都如此以及打探了一些內部事情我隔天就沒去做了

當然雖說不做最大,但是那也是沒經濟壓力的情況

想想那些有家庭的離職跟就職對於他們內心有多煎熬
趕快去當老闆,你就會是贏家。
其實加班換補休提都不能提,更何況換休的比例還是1:1,什麼概念說給你聽,也是就當訂單趕時,就叫勞工狂加班然後換休,老闆不用給加班費,等沒訂單時,老闆就叫你用補休休假,等同以前的無薪休,你說,從此勞工還有加班費嗎?不要說的好聽,什麼需要經過勞資協議,今天勞工能跟老闆協議的話,就不用勞基法了!
就怕這種情況

忙的時候加班死

不忙的時候狂放假

想賺加班費的變補休拿不到錢 也兼差應付開銷也沒體力 都在加班

想補休好好休息的人繼續被操 操得快死還是拿1:1


變成傀儡 沒得選擇

sternhell wrote:
當初在勞動部的草案沒...(恕刪)


就是有像你這種人!
是非對錯不會分,就只會抹黑~呵呵!

不過ok的,看到原本一堆挺綠的,現在一個個崩潰,我就覺得很爽!
後面還有一個勞保年金我等著看。爽爽的啦。

這次資方都沒出來罵了 代表他們很滿意這次修法
大老闆的政治獻金沒白給了⋯⋯


yagami7215 wrote:
這次勞基法修法,除了把加班時數彈性化以外,還把加班補休也入法了
這等於開了一個老大的漏洞讓資方鑽好鑽滿
修法後的加班補休時數 = 加班一小時換補休一小時
補休使用的方式跟期限勞資協議,期限到未休應發工資
我已經看到,很快就會有雇主開始大鑽這條漏洞了
玩法一 : 加班一律報補休,補休無使用期限 = 等你離開公司時再來討論你的加班費吧
玩法二 : 加班一律報補休,補休限制很短的時間內休完(譬如一週內),讓你休不完直接發錢
不要以為這樣很好,別忘了,加班費是133-->1.66。換補休時數是一比一。只要大鑽這個漏洞,雇主就可以用平日薪資讓員工加班加好加滿了。 再狠一點,"協議"一個較長的補休期限(譬如一年),等於你被苛扣的加班費,要等一年以後才拿得回來。雇主現金流滿滿滿...


想念馬英久了

都放給它爛

不是很好嗎?



隔周休 責任制

都不用加班費

七天假(假的)

也不用怕員工檢舉

現在老闆都哭哭了

johnwu wrote:
錯誤連篇樓主企圖混...(恕刪)


唉呀呀
這樣充滿正義感的回文真是讓人熱血沸騰
想必一定是在幸福企業工作的員工了
要不要貼一下是哪個單位阿?

yaucheng11 wrote:
你再想想,如果政府一昧站在勞工立場去要求資方要怎樣,一旦資方不玩了,把所有資金全部拿到大陸或其他國家去,你覺得勞工的下場會是什麼?你覺得政府有能力養這幾百萬勞工嗎?到時候不要說22K,你連10K都很難拿到,所以換作是你,你敢得罪資方嗎?


既然你以前在資訊業,就跟你說說現在業界是什麼樣子吧。

現在是許多外資開始從中國把案子撤到台灣來做。
為什麼? 因為台灣的勞動條件跟成本比中國還廉價。
其他國家的勞動條件也不見得比台灣差。
但台灣是人力素質高又便宜,所以才會在台灣找人。
最近一堆來獵人頭的都是看上便宜的人力。

當然有好有壞啦,重點是現在勞工的下場居然是世界知名的俗又大碗。
你叫這些資方去面對其他國家更嚴格的勞動條件,你覺得混的下去嗎?
都是喊說要出走,然後吃了虧才摸摸鼻子說還是台灣人好用又不抱怨。
meme貓 wrote:
人要順勢而為
政府挺資方
那你就要創業當老闆去合法剝削勞工


有些人在自己擅長的領域上才能發揮產值,有些人就是喜歡做研究。
他們不喜歡把心思放在政治上面。
在一個專案團隊裡,大家擅長的任務都不一樣。
要怎麼把大家兜起來是需要很多心思的,
不是每個人都要自己當老闆,這樣不一定會更有效率。
這讓喜歡政治的人去做或許比較好。

一個有效率的隊伍必定是能成功處理各方的需求跟意見達到平衡,
然後繼續前進,一個國家也是一樣。
沒能力處理這些事情就胡亂修改規則,只是政府的怠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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