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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老闆吉了!然後我吉老闆了(1/13更新)

放大覺啊,說想再回去上班,
真的很缺這份工作。
造程序走對大家都好,也有保障,不是老闆說的算,說不一定還有想省年終,貴公司員工最久做多久也可以調出來看看。

老闆要臉,員工就不用生活嗎?
來這裡取暖??不如把時間花在研究官司上還來的有意義
老皮皮 wrote:
小弟原本任職於高雄某...(恕刪)
這種勞資糾紛,一般都是走簡易法庭 不用律師

還可以請求法律顧問協助

對於苛扣勞方薪水這種的糾紛,很少聽說資方勝訴的
我也有經驗... 或許樓主可以參考一下。

1. 先去找個法律顧問。如果經濟上真有困難可以先找民代服務處提供的法律扶助。正常來說 (在台北) 針對勞方的律師收費如下:
a. 諮詢費: TWD 5K - 10K/hr, 不過如果之後委託他進行後續程序通常可以從中扣除。
b. 協調會: TWD 8,000 - 15,000.- (看律師大不大牌)
c. 出庭: 每月本薪/每一審。 如您月薪 100K, 那一審到三審每審就是 100K。但有個風險, 敗訴方必需付訴訟費。所以要不要走到這一步真的要問律師勝算有多大。另外各地方政府的勞工局和法院都有優惠, 補助或部份減免的部份; 一樣也是問律師。
d. 如果真要選律師, 記得找個專門處理勞資爭議的, 上網找找, 一定可以找到。找個大牌但只懂民法刑法的可能花大錢卻...

2. 一定要留下所有證據, 包括文件, 錄音... 等等。
3. 千萬不要簽你自己不清楚的東西, 我的建議是從離職開始, 任何東西都不能簽。
4. 競業條款倒不用太擔心, 任何規定或法令都有位階的, 條款違反法令者無效, 不用怕。
5. 立場要堅定, 但態度可以和緩。當然看到前老闆的嘴臉會很生氣, 不用怕, 他帶律師你也帶。甚至他叫你出庭, 協調或其它任何私下和解時, 都可以要你律師代你出庭, 你連現身都不需要。
6. 賠償不要只看錢, 還有業界名聲很重要。你前老闆嗆說要你在業界混不下去, 那你就要在賠償要求中附上推薦信或道歉信什麼的。

我在業界多年, 後來被粗暴解僱, 但以上這幾點就讓我連法院都沒進, 就可以不用工作卻爽爽休息一年多。

對公司來說, 律師其實很貴, 因為通常資方的律師費是按時數給的, 拖越多, 出庭越多次他們要付越多。

其實中華民國的法律還算保護勞工, 不過記得, 法律不是保護弱者, 而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私訊我, 祝順利。

看來其中一位老闆『有可能』跟廠商收回扣,當然另一個老闆不知情的吃悶虧,以上純屬猜疑。
不知道樓主現在有沒有工作,如果沒有的話是可以去法扶基金會申請律師協助,
勞資糾紛的問題也可以先免費洽詢那裡的律師,符合資格的話打官司是免錢的。

對付惡公司請不要手軟,還有公司是否有出缺勤記錄,加班是否正常給予加班費
這些如果有證據都可以檢舉,小妹也曾經遇到惡公司要告我侵占,當時不了解
所以賠2萬多元簽和解書,吃虧吃很大,該拿的資遣費都沒了變成自願離職,
到現在依然很恨那間丙等營造公司,今天你受害明天是別人受害,你站的住腳
就請別退縮,不要像我一樣傻傻的吃悶虧。
specter70 wrote:
我也有經驗... 或...(恕刪)


謝謝你的分享,沒辦法剛好遇到一個要臉不要錢的老闆,寧願花錢打官司也不和解。我會持續堅持下去的!
ShanJK wrote:
不知道樓主現在有沒有...(恕刪)


有哦這部分我都有蒐證並且交給相關單位處理了。
哈, 要臉不要錢? 很多資方剛開始都是這樣。

但是一協二協然後一審二審三審, 最長可以拖三年半。

到時勝訴的賠償是 月薪x42個月 (從解雇當日至勝訴判決當日), 再加上年利5%計算。

很多資方剛開始都很硬, (這是律師跟我說的, 另外自己也有經驗) 等到最後就越來越軟了。

不要怕, 堅持下去!
台灣政府很缺錢,趁著機會去國稅局與地方稅務局知會一下,就算該是你的沒拿到,也至少讓政府賺一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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