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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出車禍,公司強硬要求離職,肇事者賠償不符合期待.......((文長))

這個時候資遣你都算不合法,更別說是要求你離職了
上下班路途中只要是必經的路線或每天固定行走的路線,發生車禍是可以報工傷的
這種會在你受傷時要求你離職的公司,不用客氣工傷能請多久就請吧,反正傷好了後也回不去了
(在你受傷期間內,公司不得已需要把你的名子掛在正式員工上,但又需要再請一個人力去填補你的工作,所以你的傷好了應該也沒你的工作可做了,會想辦法逼你走的)
asperen wrote:
上下班途中出車禍是公傷,不是請病假

處理方式
1.車禍請求對方賠償,對方未成年,告上法院對方很吃虧(可請求監護人賠償)
2.刑事逼民事很好用
3.想好請求數目,先調解,調解沒結果就告吧
4.不知道怎麼告,各縣市都有法律諮詢

工作部分
1.先把法條給老闆看(是公傷)
2.老闆不同意可至勞工處請求調解
3.調解無用就一起告吧
4.最重要,受傷期間不可任意資遣,且薪水照付(恕刪)


工作部分
1.先把法條給老闆看(是公傷)=>前提是要注意是住家到上班地點的合理路線
2.老闆不同意可至勞工處請求調解
3.調解無用就一起告吧

這點最重要
4.最重要,受傷期間不可任意資遣,且薪水照付=>個人十幾年前也在上班時發生過
要確認有勞保,如果醫生診斷證明說要休養三個月
公司不得有異議
在休養期間要照原定發薪日期全額給付薪資

因為有勞保,所以上下班期間的路程都在保險範圍
勞保會支付70%薪資補助給公司
公司依法得支付剩的30%給員工
所以我以前休養打石膏的狀況,每個月領薪日都還是能領到全額薪水

看樓主應該是在服務業工作
我以前也在服務業工作,每間分店只有3-4個人不等
只差不會有輪班制
所以那個分店長不懂勞基法的話
就公佈是哪間公司吧
讓網民協助對該分店評分就不用等到政府的行政流程了

如果醫生不願意一次開足所有的應該休息時間
至少可以去談談看一次開1-2個月的休息時間的診斷證明
診斷證明可以喬,只要不是開超過合理的範圍(例如說什麼一次要休養半年一年的,如果病情確認還是可以開那麼久)
可以比較有時間休息

iivyko wrote:
我在9/5上班的路...(恕刪)

其實你請家人將現有證明送給你主管,並給一個大約可以上班的時間,至於休息長短認定問題,都跟你主管沒有關係,只能根據身體狀況做協調。申請下勞保,並詢問下個人權益,若雇主有違法,你可以提起申訴。
直接致電給 勞工局 問

這公司根本就違法了吧
員工出車禍 騎車路線也是固定
公司避重就輕,甚至要員工自行離職 這完全就是不合理的行為
當事者已經夠慘了 公司還要這樣數落員工?

還有 肇事者 這樣真的沒任何 誠意可言
車子也沒完全修好
也沒後續賠償 應該有的責任
也看不出來有絲毫的歉意

iivyko wrote:
我在9/5上班的路...(恕刪)


這公司太...反正你有line的對話紀錄
直接去勞工局處理吧
網友的結論出來囉!
趕快去勞動部諮詢
自己該有的權益
以勞動部說的為準喔
這很大條,對方會賠數十萬!


iivyko wrote:
我在9/5上班的路上...(恕刪)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給不出一個證明說你需要休幾天假.
依你老闆的Line內容看來其實他並沒有說不讓你休息.
但是他需要一個醫生證明說你需要休多久.
畢竟只是口頭說一下就要請個一兩個月...
這個就算大公司也不會這樣允許吧...

醫生就算不能估算你完全痊癒的時間...至少也可以先寫上你最少必須的治療時間.
比如說一個月或幾週之類的...然後如果時間到了發現情況嚴重需要更久就再加開阿診斷證明
畢竟照你所說應該挺嚴重的..
(連一般感冒發燒醫生都可以先幫你開個一兩天證明了)...
不然你請你主治醫師跟你老闆解釋一下為什麼暫時沒法開期限也行.
除非是連醫生都認為可能不需要這麼久.
如果醫生認為OK可以先復職但是因為你自己家人的擔心想多請假去做檢查
那這樣法律上你就不一定站得住腳了..所以一定要搞清楚喔

你老闆目前的做法就是因為你給不出證明所以隔了一週就開始幫你排班
當你給不出證明.但是又不來上班自然就是會以曠職依法解雇來處理了..

你想想要你是老闆
今天員工打個電話說她車禍受傷很嚴重..要先請個一兩個月的假
然後說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復職..而且還拿不出證明說為什麼要這麼久....
這樣你會答應?
(而且你說的理由是腦部的問題還有辦法跟他Line了老半天...老闆畢竟還是會懷疑一下啦)

iivyko wrote:
哦不是耶是高中生闖紅...(恕刪)


如果高中生是穿越斑馬線行人,不管燈號是紅燈還是綠燈,應該都是"行人優先"。所以樓主有可能變成劣勢一方,請查清楚相關法規,再做決定,以免得不償失。
一堆人上班途中事故算公傷職災
對沒錯 我想公司沒說這不算公傷
問題是事後休養的問題
沒證明 公司當然無法准假
你的問題是要去找醫生開證明

你沒給證明 沒上班 當然算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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