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Mars wrote:
妨害名譽?笑話,事實就有積欠,妨害什麼名譽?
員工不合可以叫他走人,但擺明吃定人家就是惡老闆,動不動就拿律師嚇人,提三小告訴?惡質公司讓它上報倒一倒
現實就是,有強大的律師團隊在法院裡就是無往不利
一般人請不請得起律師?可以,但你請路邊的三流律師是無法和人家大律師團隊對抗的
搞不好你請的律師還會落荒而逃,因為根本不是對手
當您深居職位更高的時候
就算吃虧也不見得會喊
因為知道喊的代價,
比起吃虧,會付出更多
職場還要繼續的不是嗎?
只是我想不清楚的是
既然申請調解了,
為什麼還要找前供應商
要知道公司欠薪資
和您說三道四這是會分開處理的
因為不確定您說了什麼
供應商又跟公司說了什麼
看來
供應商和前公司反應都出來了
應該不小才是
您或許都忘記說了什麼
而供應商對前公司說的內容
您更是難以判別
就算法院對質,
也許您都很可能碰到線了
對質您可以接受嗎?
花這麼多時間跑法院願意嗎?
代價是什麼?
一口氣還是獲得不相干網友的讚
奉勸您不要再發言了
引來前公司也在mobile01看
只能更生氣,沒有任何實質好處
前公司無良,不代表您可以逾越法律規範,前公司因供應端無法準時出貨給前公司,而造成客戶損失要求賠償,您可清楚,法務或公司聘請的常任律師一定會收集不利於您的證據搞下去,難道想用更長的時間跟他耗下去嗎?
快點找工作,正常生活,別因為這樣對職場產生懷疑,相信無良的工廠會有天來收的。搞到自己也需要律師保護,這樣划不來的,又不是幾百萬的薪資,沒有必要這麼緊張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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