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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第一天就被請回家的理由…

這個故事就是一個公司中高階主管想要改革,請了一個新的菜鳥主管想來改革,結果其他部門的主管不爽不是他們的人馬,便一起聯合起來搞他。

第一天報到就讓回家了,剛好又有一個善心人士提醒他不要簽名資料,剛好又可以讓人事專員有理由。以拒絕繳交資料為由,直接不聘用。

不去也好,去了也只是每天被挖洞跳而已。今天他若都簽名了,進去也是痛苦的開始。

因為一開始第一天人事就可以這樣玩掉一個主管。這中間應該還有不少故事?跟這位報到的人無關,而是哪位面試他的主管。關鍵字""想改革""

在台灣,公司大小跟制度健不健全完全沒關係,很多都是老闆一人說了算,或是老闆娘說了算。其他人只是辦事而已,不管你幾百人,幾千人公司都是一樣的。
回家就回家,是公司有問題,沒什麼好丟臉的
我覺得你們做的是對的,自己的權益本來就要自己維護
不要像有人的~~~沒關係啦簽了就是反正大家都這樣,這種人就算約是違法的,我都只能說他活該


從事件中你們也可以清楚的看這這間公司,這也不是壞事

即便是合約是合理的,但「都沒人這樣做啊」就不做,的思維也是你可以考慮的
這種舊式不知變通思維,一般也代表著沒什麼表現、升遷機會,更別提加薪、創新
比較適合想找一般性工作的人,但像我一天到晚想搞怪搞創意的大概就不會考慮
ForaReason wrote:
第一次聽到,想詢問現...(恕刪)



是什麽類型的公司和職位,一個主管職沒辦法了解到什麽。連代保證人只是針對資料正確性,又不保證人品。而且一般來說,入職當天會要簽完,尤其是保密合約。你朋友不簽,那公司覺得你對公司的條款無法接受,那就請他不用再來,


為什麼一堆人覺得有問題?
難道你入職後發現公司有問題不想上,公司也要上網訴說你浪費公司主管時間和人資人力嗎?
這樣不平等的狀況還是滿常見的,我的意思是十次有兩三次算多了
公司提具的契約內容多是站在公司的立場去訂立
尤其連帶保證人的部分,往往會發現早已寫入放棄先訴抗辯權這個條款,簽了就視同放棄
家人就有碰過這樣的案例,而我雖然有簽具,但另註明不放棄先訴抗辯權
其實不知道如此有沒有甚麼作用,但我是真的這麼寫了
主要是我對這家公司的印象不好,希望家人不要去那裏上班
也希望這公司人事的氣焰不要太囂張
我不認為因為其他人沒異議就等於是對的,這叫做積非成是
反倒過來員工幫老闆對付新人,不是滿奇怪的

事實證明這公司的規章就只具有文字的意義
空有外表,不其實也沒甚麼外表
或許我的詭計得逞,後來確實不歡而散
家人雖然很生氣,但卻也都鬆了一口氣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我在#35樓用嘲諷的方式表達
效果似乎不佳

只能說
一個小心翼翼、過度自我保護的求職者
哪家公司都不歡迎
就像商家碰到斤斤計較的奧客

換作是你
你是公司的老闆
這種人你敢用嗎?

5_2_0 wrote:
我在#35樓用嘲諷...(恕刪)


如果工作跟責任都你再作跟負責,公司老闆只要收錢就好。公司老闆會不願意嗎?問題在於你都這樣工作,那你需要公司給你何種幫助?

直銷公司大多是這種屬性所以才會希望員工越多越好。

5_2_0 wrote:
我在#35樓用嘲諷的方式表達
效果似乎不佳
只能說
一個小心翼翼、過度自我保護的求職者
哪家公司都不歡迎
就像商家碰到斤斤計較的奧客
換作是你
你是公司的老闆
這種人你敢用嗎?


不想理你跟看不懂不是一回事。

同樣的事我也可以反過來說,

要是一個人連自身權利與義務都不清楚不明白的狀況下,就稀里糊塗亂簽一通。又怎麼能期待他對於公事能清楚明白?又怎麼能期待他對交付的事項能清楚明白?這種稀里糊塗的人你是老闆你敢用?

不過呢,打這種嘴砲沒有意義,這只是在鑽牛角尖,上綱上線罷了。

我贊成樓主所說的,慣老闆是共業。
看文章就像是小騙編出來的,所以看看就好,不要當真。只有一句實話就是"做什麼事都要先看清楚準沒有錯"。
ForaReason wrote:
第一次聽到,想詢問...(恕刪)

ForaReason wrote:
感謝您的分享,是的...(恕刪)


用指紋打卡機
就不會有代打卡的擔憂吧?

myp888 wrote:
用指紋打卡機 就不...(恕刪)


有....

多年前,在淘寶看過...指模套....
像隱形眼鏡一樣,可以套在手指上...
那東西就是要用來騙指紋機的

不過後來有新聞
這產品有犯罪疑慮,禁止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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