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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例假日不得加班怎麼辦??

neep wrote:
敝單位是實施雙週變形工時...,「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請同仁來加班,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這樣子粗估,您的關鍵問題應該人手不夠,還有只有週六週日可以輪休
而不是例假沒有彈性的問題(恕刪)


敝單位是實施雙週變形工時==> 所以貴公司是勞基法特許行業了。
我們當然可以排一個表讓每人輪流上假日班,累也只是相對,問題是這樣就沒加班費了。
現代年輕人沒幾個能吃苦的,一天工時八個半小時做六小時就累,如果上網或打電動,連續8小時也不會累。
平常請各種假,產假,生理假,出國玩一個星期也應付的了。
但如果長時間缺兩個或以上人力(育嬰假&離職...),那一例一休就會影響了。
找人加上訓練時間,最少要4個月,勞基法40條會允許嗎???

或許有人會說,那公司多找幾個人啊!
將心比心,如果自己是老闆,願意嗎??
就算公司多找一個來排班好了,原來的人就沒加班費可領了。但還是很可能一下子缺三個人,假日排班問題還是會發生。
那再多增人手?? 一下子多兩個閒人,只為符合一例一休??有這樣的公司嗎?? (除了公家機關)。
這就是一例一休產生的影響。
還有研發人員,當產品出了問題,例假日不能去處理,等一天的結果很可能是後面的排程都要再延個10天半個月的。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的所有產業都是具競爭力的,更不會所有公司都賺錢的。
當企業負荷不了,就是關門。
政府應該是想辦法增加公司或讓原公司壯大,增加就業機會,而不是在搞這種"自以為得逞"的小聰明。
不管我們跟對岸是何關係,大陸都是我們產業的競爭對手。
當對手民營企業員工日以繼夜工作,我們還弄個綁手綁腳,不符合市場機制的法律來限制企業。

emerson76 wrote:
敝單位是實施雙週變形工時==> 所以貴公司是勞基法特許行業了。


前面已經提過,所有適用勞基法的行業都可以適用 雙週變形工時 (第30條第二項)
您若一直這樣想,那大家都是特許行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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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2年3月31日 勞動二字第0920018071號
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均為適用同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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