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在面試時都會有一份資料要填,上面會有要填之前工作過的公司,工作期間,職稱,還有薪資....如果之前有過很多工作的經歷,由於經過一些時間,因此無法記得每份工作的薪資,那合理,但前一份工作的薪資要說不記得,這理由說不過去....當然可以不要寫,沒有規定你一定得填....但別忘了,對方也沒有非得要錄取你....如果是問到前份工作上的一些問題,不方便回答,用保密協議做理由說的過去,但薪資這點就...我是覺得剛進入社會工作沒多久,對大多數人而言薪資就在那樣的範圍,不像中高階的主管,不同公司,薪資上或許會有不小的差異,所以我是覺得沒什麼好瞞的...
你可以在履歷表中前一份工作的薪資上留下空白, 不要填!面試時, 若問你前一份工作的薪資, 你可說不方便回答, 你可反問這份工作他們大概會給你多少薪資, 當然雇用方也有可能不先告訴你大概的薪資, 而反問你希望多少薪資.其實談薪資就是這樣, 你覺得你夠資格開多少錢你就開, 要不要錄用就看對方要不要. 這是互相角力的問題!一般有規模的公司, 都會有一套計算起薪的標準, 正常會跟你說依照他們計算結果能用多少錢錄用你. 若是沒規模的或沒制度的公司, 就看你自己怎麼應對.附帶一提, 不提供前一份工作的薪資不算隱匿, 不用擔心, 只要他們錄用你, 決不可能以此理由解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