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da0722 wrote:
以前是拿價值90萬元的10元面值股票,
也就是90張股票,
你自己算算市值多少吧。
分紅費用化後拿的錢比以前少,
誰要為了這點錢賣命,
吃藥都不夠,
很多公司就因為這樣越來越差了。
更糟糕的是
以前那樣領股票的時候、公司薪水都給超低
反正有股票、薪水就算了(勞保、勞退都縮水)
結果股票薪資化之後、薪水調幅只有10-20%、根本於事無補這才是最嚴重的

Ciris wrote:
我用一個簡化的比喻好了
一間雜貨店總共有10股, 一股面額10萬, 總資本100萬,員工4人.
今年賺了300萬, 平均每股可以分到30萬,所以每一股的現值是40萬.
如果依照之前的員工配股方式, 給員工配股,1人1股, 這時候員工領股後賣股求現, 總共賣了4股160萬.
此時雜貨店的資本還是100萬, 但盈餘300萬已經因為員工賣股拿走了160萬, 所以只剩下140萬, 除以14股, 所以每一股的現值只剩10萬. 這時會計計算還是以1股面額10萬去算費用, 雖然帳面上只有40萬的費用, 但實際上是300萬給14股分,所以1股現值應該是(300+100)/14=28.57萬.且拿到股票的員工還可以用1股10萬去報所得稅, 而不是以1股40萬去報稅,當然油洗洗.
之前電子業經理人與高階主管拿的股票最多, 所以只要美化EPS讓股價衝上去後, 配股換錢就可以拿股票換鈔票, 誰還要致力在本業?過去有多少科技公司就是這樣被掏空, 一堆股民股東被狠狠削了一筆還不知道為什麼.
而分紅費用化後, 老闆要發股票給員工, 就是一股用40萬買下, 然後發給員工, 這樣股東就不一定會同意這樣的配股方式; 而國外常用選擇權的方式是因為該員工的產值符合期待, 所以用時間和股票換取該員工長期續留公司的辦法.
Ciris wrote:
分紅費用化後, 還是有公司發股票給員工.
重點在公司肯不肯給, 賺得夠不夠多.
人才外流追根究柢還是公司肯給的比不上人家.
另外, 分紅費用化的課稅才是公平, 總不能拿10張威盛, 一張20萬的年代, 因此實際拿到的是200萬, 結果課稅是用面額10元的10萬總所得去算吧?
事出必有因, 當初用這個方式刮了那麼多錢, 這些錢不是憑空出現, 總得有人去收尾.
兩兆雙星?有多少錢沒有做研發讓公司更有競爭力而是發到自己的口袋去了.
房地產也是很大的問題, 當炒房和收租比經營企業好賺, 又有多少人會去辛苦創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