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就看這個月有幾天紅字,就休幾天,如果沒有休滿規定天數,一天算多少倍的薪水,工作時數不得超過多少時數,超過一個小時算幾倍薪水,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超過半小時未滿一個小時以一個小時計,國定假日上班當日薪水幾倍等規定,留給企業跟勞工一些彈性調整空間。
現在一堆企業拿一例一休炒作,趁勢漲價,至於有沒有成本增加,增加多少,誰知道啊!加上媒體跟風,腥聞媒體真的已經腐敗。
有得必有失有失也必有得
差別是在於不一定是都反映在同一個人上
對個人而言休假多了薪水一定變少
對公司而言產能一定變少成本必然升高
對消費者而言進行消費成本勢必一定變高
這是政策必然會導致的重分配結果
只是在這些環節中有人會轉嫁給別人
其中有些是無痛轉嫁有些會有痛吸收
這不一定是資方有些也不一定是非法
它可以合法選用不同制度與走向達成
這政策沒有所謂好之說
休假適不適當要看個人
有人愛賺錢它就少休
有人愛休假它就多休
硬性規定"想要"資方單向承擔
可以也願意承擔者自然是會負擔
但不要或不想者自然也會找方法合法轉嫁與避免
像是直接反映在商品或服務物價上
不然就是變更其人事成本或凍結甚至變更在未來人事上
有人認為"現在多"就等於多這就太短視近利了
它可以嚴格控管工時壓縮現有人力讓人一直忙補足產能
也可以將多的與簡單部份改聘便宜臨時去取代
中長期能用的手段自然更多不調薪凍漲將新進起薪降低都行
反正就是誰最倒楣最弱勢最沒能力者才會是吸收的那一個
因為相對地它的選擇權最少至多能放棄而已(不消費)
只有猴子會認為朝三暮四很好玩
也只有猴子才會"自以為"資方一定要照單全收
事實上政府從來就沒這樣說那是自個猴腦猴補一廂情願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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