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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家責任制真的好嗎?


lutunhsiang wrote:
現在國內很多企業主...(恕刪)


大家講的都是員工是有良心的狀況下

薪水不夠高,責任制是拗員工

可是就是有那種不負責任,上班只會摸魚的員工

明明事情就上班時間做的完,可是他就是做不完

不用責任制。怎麼治的了這種員工?

一家公司如果有人是責任制,有人不是,那不是鬧翻天了?

你說大公司還有那種冷凍部門把不適任的員工冰起來

小公司怎麼有辦法,只好一律責任制了
brotherneilss wrote:
大家講的都是員工是有...(恕刪)


你的說法有一點點問題,你公司拿員工沒辦法,可以依法資譴啊?

現在資譴費又不多,捨不得花錢資譴員工?

所以可以惡搞?

一般中小企業,都希望員工自己滾蛋,才是真的吧。
台灣不缺的是對立,現缺的是體諒。
如果是來分化勞資合作,就算再會編織理由藉口,還是省省吧。
責任制並沒有什麼不好..只是有些公司責任制卻又規定上下班時間!?
如果責任制不管你幾點上班幾點下班你覺得不好嗎
小弟是反對責任制
小弟以前待過一間公司他們是責任制但是他們會灌水獎金
簡單的說業績不好你在怎麼努力就是領基本月薪+1個月的保障底薪
業績最好的時候聽說獎金灌一灌中階級的工程師一年相當於領20個月的薪水
小弟是比較現實考量的人.還是認為加班就要給加班費.獎金都看老闆心情不牢靠
換了幾間公司都是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連加班時數都拿來當績效算,

現在假日加班連補休都不能申請了,唉~~~~~

AJ-Hau wrote:
說穿了這種直腸文化87...(恕刪)


我猜你應該還有多做一件事:以身作則準時下班

因為我也是這樣
要糾正這種不正確的事,老人先來是帶風氣,菜鳥先來大概就是當烈士了!

lutunhsiang wrote:
現在國內很多企業主...(恕刪)


沒有做完跟沒有做正確是不同意思

計時工當然是以實際上下班為準 月薪當然就必須計入加班費
勞方對工作有責任 資方當然要以薪資回報
勞資雙方本來就只談錢跟能力 又不是在交朋友找兄弟..
薪資結構基本上可以分為兩種
業績制薪資跟固定型薪資(日薪、月薪領死薪水那種)
試問哪種正職工作不需付責的?
除非你是時薪制的工讀生
時間到了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
老版也不會多說什麼

我覺得只有業績型的工作才有辦法稱作責任制
你能力強業績夠好,有辦法幫頭家賺很多錢
你想提早下班走人,同事或老版會說什麼嗎?

領固定薪水的那種,"基本上"就是時間到了就可以走人
時間未到就算你沒事做了,你也要等到時間到了才有辦法走人
正職跟工讀生只差在一個責任
但如果時間到了,你事情卻還沒告個斷落
你好意思走人嗎?

好心的頭家會給所謂的加班費
省錢的頭家就會直接告訴你
我們是責任制,沒有所謂的加班費



事情沒做完有很多面向,換了許多老闆都有個通病,就是薪水不變,事情越加越多,人手越裁越少,讓你越來越難準時下班,然後不給加班費,個人認為這不是能力的問題,而是老闆佔便宜的行為。

或是老闆明明知道你快下班了,或是明知道你當天休假,還是臨時突然派工作給你做,然後無加班費,很擺明的凹你做白工。

然後把勞健保當作福利,而不是義務。


我覺得現在很可悲的是,很多公司也不是真的願意壓榨員工,而是不這樣凹,公司就沒有利潤經營下去,甚至有的小店,給員工勞健保就會侵蝕掉原本就不多的利潤。


餐飲服務業換了幾家,倒掉的前公司也不少,都是幾百萬幾千萬的投資失敗。說真的那些老闆也不會比較好過,真不知道怎麼了,南臺灣的環境,資方就是要靠壓榨才能免強生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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