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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離職但有綁約,麻煩各位先進前輩給予建議


DayDream3343 wrote:
每天都加班,假日也回家做,搞到自己身體快壞掉,也沒有加班費

整篇文章最搞不懂的是這一句,賣命工作到底是為了什麼?
既然是責任制那就在工作時間內好好工作就好,下班時間是自己的,你就算爆肝公司會給你什麼?

既然簽約了就在簽約時間內好好做,該學的就學,該工作的時候就好好做,
下班就回家睡覺養身體,我一直無法理解為了工作搞壞身體的理由是什麼?
工作的目的應該是為了維持生活品質吧,沒有健康能有生活品質嗎?

DayDream3343 wrote:
各位前輩先進好,小...主要是覺得拿完年終再走也不好看...(恕刪)


年終之所以叫作年終,而不是年中,更不是年頭,就個人理解,其含意之一就是慰勞員工一年以來的辛苦~

準此...

好歹也是被蹂躪了一年才領到的 "補償金" ,有啥好不好意思 & 有啥好不好看的?~
年終也不領了(主要是覺得拿完年終再走也不好看)
--->有啥好不意思的.....本來就是你該領的~~ 什麼都是假的..只有領到錢才是真的
DayDream3343 wrote:
各位前輩先進好,小...(恕刪)


基本上,覺得自己沒有成長,
就該換工作了,
畢竟工作能力與經歷是妳未來 resume 值多少錢的關鍵…

不過,從妳的描述當中,
我看到一個問題~
妳好像是主管要妳就做,
"妳懂得跟主管溝通,或是曾經跟他討論過妳的工作嗎??"

有兩種狀況,
第一種是妳反應過加班 & 身體的事,但~他覺得那是妳的問題,工作效率不好…
第二種是妳根本沒反應過,直接就想離職…
『工作的目的,是為了讓生活變得更好』,
很顯然的,好像沒達到這個目的…

當然,妳覺得公司沒錢途,或是工作沒成長 or 沒挑戰時,
就該離職了…
違約賠錢事小,虛耗時光事大,
慎思…

haoah wrote:
等什麼年終獎金的會誤你一生(過來人)...(恕刪)



講得好像是下個月樓主會墮入紅塵似的

不過就是領一筆辛苦一年被壓榨後的年終獎金罷了,

這樣也會誤了一生也真的很有本事...
這是我的故事
10多年前,我出了社會幾年,我轉換跑道到另一個領域
原本我是面試A部門工作,但是卻被代班主管(B部門)搶走了
沒想到半年後,該公司被併購,帶我進門的主管離職
老鳥換到A部門,但是A部門因為併購被裁撤
瞬間這個單位只剩下我一個人

新公司告訴我,我目前的單位必須要擴編
所以我雖然是一個菜鳥,但是我必須招募B部門人手,扛下B部門的工作
另外因為A部門已經沒有人,我還得兼顧A部門的工作
再加上公司財產移轉小組的一份子,我已經身兼數職
正式移轉到新公司後,負擔依舊沒有減輕,反而因本單位業務量逐漸步入軌道而變重
B部門的工作,不是找人那麼簡單,除了執行之外,還需要建立相關作業文件
也就是公司就讓這個單位交給我這菜鳥一手來建立
A部門的工作又跟業務與老闆有交集,已經是分外的事情
後來為了訓練方便,甚至還要我連A部門的人手招募也交給我找了,要我一手培訓
所以我除了平時必須加班,假日也得加班,甚至是加班看求職者的履歷

大約兩年多後,我實在不堪負荷,已經到了非常疲勞,用眼過度眼睛看螢幕都有點模糊了
我非常地想離職,但是又捨不得這樣一個舞台
我鼓起勇氣找副總懇談,但是原本要直接說出口的離職又縮了回來
我一一詳述工作中遭遇的狀況,一個工作校長兼撞鐘已經非常困難,我還得扛兩個
我明言我不可能拿一份菜鳥工程師薪水做兩份工,我的體力也沒有辦法負荷
再者新單位的權責沒有劃分,其他部門經常將不相干的工作轉到我們這邊
我的副總笑了笑,如果是加薪之類的他可以想辦法
如果我還是堅持離職,那他也盡過力
我的結局是我獲得升職,加薪並且卸掉A部門的工作
雖然做了三年後,因為專案要收了本來想離職
但是後來因家庭因素作罷,離職時總共做了九年

我不清楚你的主管是如何的為人
通常我對於要求員工簽約的公司,不會給予太高的評價
簽約綁人意味著公司對於員工的流動率已經無計可施
但是我還是會建議妳面談的時候,要正確表達但是留點後路給主管,不要把話說得太死
如果你只是抱怨,只是想要撂狠話走人,這就失去面談溝通的用意
也有可能妳的主管只是在跟妳畫大餅,那麼這個時候我想妳可以很確定,妳得做個決定了
妳的合約還有一年半要走不算長,你會想走肯定是累積許多的不滿,但是不要讓這情緒影響妳的理智
合約中會扣款的部分,建議妳向勞保局徵詢意見,但是可能不會有甚麼改變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DayDream3343 wrote:
各位前輩先進好,小妹...(恕刪)

傻瓜 ,幹嘛跟錢過不去 。

從今天開始每天時間到就走人 ,不然就每天寫加班單 ,寫到爆表 ,閒暇的時候順便注意一下公司有沒有違反勞基法的地方 。

這樣應該沒多久 ,公司就請你走人了 ,還多拿一條資遣費 。
因為妳有簽約,所以5K*N個月到時候妳還是得還給公司
2年半也15萬...要有心理準備

另外勞基法本來就沒有規定公司一定要給三節還有年終
所以要告公司也告不過...

妳現在的狀況最好發一封Mail的辭職信
然後列印及存檔
因為勞基法的提前20天是指妳告知公司
但是妳必須要留有妳告知的證據
不然就會變成以「公司核准離職」起20天
公司如果要凹你,只要一直不核准你離職就好了
這條印象中是沒有罰則
但是公司可以提出妳未告知就離職造成的損失要求你賠償公司的損失

如果想領完年終走
最好是領完年終再告知要離職
不然那個年終應該會很低 = =
然後離職前的這一個月又會被刁
超不划算的

如果臉皮厚一點,心臟強一點
明天開始涼涼的做
等公司資遺
那就不用違約金了
不過這個的過程可能會很長...

DayDream3343 wrote:
各位前輩先進好,小...(恕刪)



擺爛..逼老闆來面對你!!!

反正你就是每天做滿8小時. 做不完.明天上班繼續....

不要傻傻帶回家做.....

看誰先受不了而已........


luciferangle wrote:
這比較像是研發助理的...(恕刪)


同意,如果換工作是肯定的了
那就要開始思考如何接軌應用到下一份工作
畢竟你去面試得時候,一定會問你之前的工作內容
快三年工作經驗,算半資深工程師了
那如果要轉行就是另一回事了

加油吧~ 共勉之
至少找個薪水肯正常給的公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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