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xjs1641 wrote:
加班沒錢的做不做?...(恕刪)
你以為加班沒錢是苦的嗎?
我們做餐飲的,固定薪水,生意好的時候有時候都會做到16個小時以上。
你做什麼工作?
我講的重點都沒在看,我是說在自己應該做好的工作,或是進度有到,再來去下班。
講時薪工的只是要說,有做就會有獲得,沒做就什麼都沒有。
你當老闆是傻子?花錢請一個做事做不好,又慢吞吞還想準時下班的?
當然,如果情況是反過來,老闆刻苦員工,那就換個跑道嘛!
不然,做什麼工作就要有覺悟,一定會犧牲什麼,要有責任心在。
mariase wrote:
當年單週48改為雙週84不用砍假
為何今年雙週84改為單週40必須砍7天假
這7天假當時訂定並未明說這是週休二日後必須廢除的假日吧
mariase wrote:
落實勞基法是最基本的事項,法律已明定政府卻不執行是失職
不該要求勞團督促政府落實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