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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的公司,還應該為他賣命嗎?

我們公司(上櫃) 也是颱風不支薪 會給你選扣特休 還是無薪假。。。。
小弟 颱風假以無薪計算
或者扣特休

新手阿狸 wrote:
因小弟在試用期階段...(恕刪)


颱風假本來就是可以不發薪資,若是雇主要求上班那就一定要兩倍薪資!
不用懷疑了,就是離職吧!連這種小錢都計較老闆,你想在他身上賺到錢?

新手阿狸 wrote:
因小弟在試用期階段...(恕刪)


你可以把公司的大客戶都得罪完再離職...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錢是業務的膽,膽夠肥,別人都是血汗工。
我記得勞基法規定颱風假沒上班是半薪喔!所以不能全不給!!

(補)
抱歉...是我搞錯了!的確是可以不給薪..是我公司還給半薪,所以我一直誤會><
KKtea wrote:
我記得勞基法規定颱...(恕刪)


重視員工的公司都會發
至少會發半薪
完全不給的公司,如果沒有太多留下來的理由
就走吧
因為很明顯的,這代表公司不重視員工這個「人」

現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7點規定,勞工若因天災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14532/
新手阿狸 wrote:
http://attach.mobile01.com/attach/201610/mobile01-ce4f56aeee027ffafe81fe1e66508663.jpg

blue65 wrote:
9/28 本來就是例假日了, 不是颱風假!
依法只能9/27 不支薪



樓主公司扣兩天薪水
也就是多扣了9/28那一天的薪水
這個違法,可以去申訴,勝算很大

9/28那天的颱風假是宣布給本來沒放假的人用的
不適用勞基法的人員,9/28本來是要照常上班

9月28日教師節係屬「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所規定之19天國定假日之一,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違反該條款,則將依法裁處2萬至30萬元不等罰鍰

https://tw.news.yahoo.com/勞動部:9-28勞工可以放假-042846777.html
勞動部今天受訪時表示,目前看起來,28日前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修法草案(攸關1例1休)無法三讀通過且經總統公告實施,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勞工可以放假

勞動部說,雇主須依勞基法給薪,如果勞工當天加班則需加倍發給工資。不過,如果經勞資協商,當天休假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不用加倍發給薪資。


今天已經是10月7日了
大部分的公司應該都在5日就發薪水了
所以如果有扣兩天薪水的公司應該已經"證據確鑿"了

我們算是大公司 上市公司 台灣百大企業
颱風假也是要扣薪水的喔!

但是你的薪水是真的滿少的,建議可以邊看看,找出自己的強項和興趣!
不是換工作就是草莓族,我覺得有勇氣的人才敢勇於嘗試和挑戰。
我就是勇氣不夠,才在目前的公司待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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