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vt wrote:
就是為了避免1週上6...(恕刪)
只是提一下一例一休不等同周休二日
此次修法提出的一例一休+12日國定假
在相關配套無法可管的情況下
對勞方來說比現行的一例+19日國定假還糟糕
ncvt wrote:
許多勞工最擔心的狀況--資方將1週40小時分配在6天上班(或偶爾來個7天都上班),
而這正是為什麼現在花這麼多時間精力在討論一例一休或二例的原因。
20年前本人在某家電業服務時原本是隔週休,
某一天公司下一紙公文"星期一至五前早半小時下班,星期6在下午3點下班,並且取消隔週休2日,每週一至週六均為工作日",
工時完全符合規定,但隔週休2日當場變成週休1日,
這是我親身經歷,
你願意接受嗎?
所以我非常支持明文規定週休二日,而不是只有單純縮減工時,
目前就是只有規定工作但未明文規定週休二日,
所以資方還是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如果可以明定週休二日,我就支持取消那7天假。
你還覺得這是個"假議題"嗎?)
zd5540 wrote:
我本來就不是針對"X例X休"是真議題和假議題在講.
我講的是那七天到底存不存在.
周休二日指的是每日上班8小時, 每周上班五天那種, 每周就是40小時(不含加班)
非周休二日指的就是非上述周休二日.
既然他們本來就沒有在周休二日, 又怎麼會缺少周休二日的假日時數?
他們的假日時數當然是不同算法啊.
例如:
四班二輪制是每天10小時(不含休息2小時)上班2天, 休假2天.
三班制是每天7小時(不含休息1小時)每周上班6天, 休假1天.
看不懂你52*8還*4指的是什麼?)
無事閒閒 wrote:
幫推
說得好~
國際上一般通行的制度是計薪日21.75日
我們小人民也都該知道"原來台灣沒有跟上國際潮流的制度."
建議勞團去提出來.
希望新政府快去溝通溝通~
mariase wrote:
可惜勞動部長先前有說這次修法重點只有推一例一休砍7天假
其他事項等下次修法再來討論
總之就是先砍7天假給資方交代,勞方吵什麼根本懶得理
cckm wrote:
請假時可就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