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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年金改革不如預期,退保的可能??

allegero wrote:
你要不要去弄清楚
他現在是不是被回聘成為特聘研究員?
這個職務在他退休當天是不是就自動生效?
你知道這個職務的薪資多少嗎?
不是有一位蔡立委 也要求所有公務員都放棄退休俸
只要都被回聘為特聘公務員
不用做事還有固定薪資可領
省得罵名不是更好?
總而言之你的講話暴露出你的色彩


Q:「特聘研究員制度」是李遠哲在院長任內制定?

A:事實是「特聘研究員制度」是在79年由吳大猷院長任內修正通過《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為延攬國內外傑出人才而設。

Q:中央研究院自肥修法,讓得過諾貝爾獎和「等同」獎項者終身月領50萬元高薪?

A:事實是有鑑於美國為加強攬才及留才,對研究人員多無聘任年齡限制。反觀日本及歐洲因有退休年齡限制,導致傑出學者不斷被磁吸到美國發展。本院為爭取研究卓越的世界級學術大師加入,提升國際競爭力,並作為年輕學者典範,參考美國經驗於95年評議會修訂《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為我國學術發展創新典章制度,增修訂「全球性學術殊榮者,新聘為特聘研究員,不受年齡限制」。年滿70歲後,由院長提報院務會議審議聘期,但每次以5年為原則。屆滿後,再提報院務會議重新審議是否續聘,並非終身聘制。



另外李遠哲2015年已經卸任特聘研究員 還歷經藍綠政黨

如果真如自肥 為何前朝遲遲不處理

一個諾貝爾學者50W的月薪算高的話 一堆普攏共的立委都比50W多

我到是希望拿50個立委換50個諾貝爾學者



裝睡的人永遠都叫不醒 連退休沒退休都搞不清楚 只會打嘴砲 抹顏色

colanet wrote:
再請問你,這和勞保雇主負擔責任有何關係?
你舉的例子,商家都可將其負擔經由交易將負擔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並不違法,而且實務上甚至商家賠本賣出並不少見(這時就是商家負擔了)
勞保的雇主負擔責任是法律規定的,不可轉移到勞工身上
還是你都是這麼做?小心被檢舉囉,趕緊去查一下到時被抓到是不是只要罰錢就沒事了.

我真的很懷疑你的理解力...
勞保雇主負擔.本來就是屬於勞工薪資的一部分..
雇主負擔的部分..本來就是要給勞工的..怎麼會算薪資成本時不含這部分?
一般人看到錢從誰口袋拿出來.就認定是是谁給的..
一等人就會知道.錢雖然是從你口袋拿出來.但那是屬於我的錢付的...
上等人厲害在..從我口袋裡拿出你的錢來買單..你還會感激我..

最後提醒..運費不管內含還是外加..都是消費者付的..


勞保雇主負擔...雖然是雇主拿出來的..但那是屬於勞工薪資的一部分..所以是勞工付的..
台灣就是一堆這種的....政論節目這些嘴都是不用抹嘴的


timeriver235 wrote:
由院長提報院務會議...(恕刪)
Julius wrote:
看到閣下說新生代軍...(恕刪)


呵呵~
就算小弟是角色扮演又如何呢
能把概念傳達出去最重要!
其實不少網友們都有不錯的想法呢!
只是不知道這次會改怎麼樣....囧rz
如果真的有魄力改出一套百年計畫
那倒是可以考慮三年後投出我已經10多年沒真正出過手的票
雖然我是覺得不太可能啦....政治啊政治
其實倒不是為自己的保費、退休金捨不得
畢竟要繳的錢都已經先被扣除了
從來沒領到過也沒啥太大的感覺
退休金倒是真的自己有在規劃
完全不敢想像國家真的會發給我月退
只是對現況覺得心酸、失望跟無力而已
明明就是對的事.........
怎麼就是有一堆既得利益者毫不為大局考慮呢...........唉
多說無益....反正我也不會是唯一一個因為這個鳥制度吃到虧的人


世間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恕刪

allegero wrote:
他都當院長幾年了?...(恕刪)


懶覺比雞腿 每一個領域都需要人才

所以你還沒說李遠哲到底退休沒阿

m5742 wrote:
勞保雇主負擔...雖然是雇主拿出來的..但那是屬於勞工薪資的一部分..所以是勞工付的..



奇葩,嘆為觀止.

那雇主高薪低報,算是勞工少繳囉?

timeriver235 wrote:
Q:「特聘研究員制度...(恕刪)
忠墾之言,懂得有多少
退保是不可能,退職倒是沒問題....

好好工作吧....

有本事去培養第二專長和第二事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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