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8/3 晚間,Uber 不用撤資了,小黃司機的看法

你搞得我好亂喔


a9202507 wrote:
http://www...(恕刪)

a9202507 wrote:
http://www...(恕刪)


風向好亂阿...
uber跟小黃的經驗比較起來

我選uber吧 小黃目前的經驗都超差的
開車迴轉用無敵風火輪
邊超車邊罵幹
還有邊開邊看韓劇的(原本想糾正但是想到那時候有司機打乘客的新聞就不敢了)
用路人角度大家都知道 有人招手小黃就會立馬切邊載客
常常被搞到不開心

uber可以直接估價這點對少坐的人安心很多

你說保障嗎?
聽說是做小黃有保險啦
但我問過做保險的他們也沒聽過做小黃車禍領理賠的案例
(有人有領過的麻煩跟我講一下)

所以我真的無法理解選小黃的優勢是什麼
8859K wrote:
真的?
計程車A1肇事率(撞死人)的統計是一般自小客車的四倍多! 四倍!

這位大哥您真是客氣了
如果家中有車(有車不動車,也算一輛)
卻常常搭大眾運輸系統
真的統計
早已超過四倍不只…
-------------------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只要路邊有疑似客人
小黃方向燈一打
就好像無敵一樣一定要切
A到它不是繞同行助陣
就是就輝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要你賠營業損失
UBER就不一樣了
車是自己的新車
開起來格外小心乾淨
花比較少的錢
坐比較好的車
時間不趕的話
誰搭小黃阿


這情形太普遍了
更普遍的是
後車不保持安全距離
通知交警來處理
不是誰說了算
uber是自已的新車?
哎
您真是太善良
起跳比小黃低
折扣又打的亂七八糟
又不能路邊載客
不要說工資不夠
車本什麼時賺回來?
是出來交朋友的嗎?
時間趕的話才搭小黃
遇到趕時間的客人
小弟我通常是拒載的
您……這句話
不是自打嘴巴吧?




gagi850 wrote:
台灣計程車的素質真的很差,不遵守交通規則、車上抽菸、載老婆或小孩營業、車上環境不佳。
我甚至還坐過請他某路口停,在路口前表已經跳到165了,過了路口他還想繼續往前開,為了跳那5塊不願意找錢的司機。

這也是真的
我也碰過
上次在車上掉了50元硬幣
司機假裝沒看到
我也懶的找了
就送他了
反正每天都有人會給小費
就當小費給他
不過
我更常碰到為五塊十塊在拗的乘客
客氣一點(臉皮薄的)
問你車資多少(奇怪?錶就在那裏,我多說您會多給嗎?)
不客氣的
直接就說我只有這些
要不要隨你
真當司機是跟你乞討的啊


ps:上次喝茫切片
坐180,給200說不用找
結果早上才發現給的200
是兩張500的……
我自己都覺得好笑!
qqycj wrote:
開計程車不是要考職業駕照嗎?
Uber司機是不是也應該比照辦理?...(恕刪)

這是最基本的配套!
讓UBER考職業駕照
讓UBER考職業登記證
這樣就公平了
UBER=一般車行


iveshsu wrote:
聽說加入UBER 都要有良民證,很想請計程車問將比照辦理
我有妻小老母 不想因為搭計程車出什麼意外!!...(恕刪)


報考計程車執業登記
有警政連線查過往必須無犯罪紀錄
能報考的人大概都可以申請良民證

stockholm wrote:
報考計程車執業登記
有警政連線查過往必須無犯罪紀錄
能報考的人大概都可以申請良民證


計程車管理辦法

第 3 條
汽車駕駛人須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且無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情事者,始得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其他前科都可以開計程車...
感覺很差阿

a9202507 wrote:
http://www...(恕刪)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