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LON wrote:
前幾天朋友的公司也裁員了~
毫無預警..4位...裁了2位...嚇傻了~
可以說還好嗎~
薪水算到月底再加1個月薪...跟遣散費
能說好嗎~也不能說不好
你沒提到被裁員的人是工作幾年
假設有滿3年的話,本來就是要提前30天預告
即使公司叫員工做到當天,但還是必須付法令上規定預告期間的薪水
所以再加1個月薪算是法令所保障的
http://www.mol.gov.tw/23323/23324/23343/
雇主資遣我時應該做些什麼?
雇主資遣勞工應在幾天前預告勞工?
解答
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