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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將軍人使用勞基法


chadhuang wrote:
服兵役是憲法規定的...(恕刪)


你搞錯重點了。憲法並沒有規定要給很低的兵餉。
我是發文的人 我很感嘆 ~
其實政府應該採用大水庫方式 不分職業 同一種計算公式 每月提撥退休金 退休時領取月退
可惜的是 政府卻一直挑起對立 卻忽略本質是:政府請你妥善規劃

tonylch wrote:
【有此一說】
今天寫完退伍宣告,腦中件事揮之不去...
有個民代在我腦子中嗆我~
民代:軍人薪水領太多、退休俸領太多,浪費納稅者的血汗,實在是不公平,就是應該改革!
我:您說的是,我也覺得薪水太多,退休俸也領太多,不然這樣,我有些建議,讓國軍改革一下,不僅消除年金問題,還讓國軍弟兄心服口服。
民代:來、來、來、你說!
我:以下很長,請耐心聽
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立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沒有留宿營區,如果要我們留宿,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也請支付雙倍日薪。所以我們也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在營區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清潔工作,以當天在營人為主,不足的話,我們也同意召回,也請比照加班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順帶一提,打仗時,我第一個辭職!!
6.我們調職要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須考量我們及家庭之生活利益,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我家10公里就別想我同意調職!
7.退休比照勞動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要罷工,就像華航一樣。警察也可以一起組工會!
9......還沒想到,就先上面這樣吧。
民代:......不行啦,軍人是特殊職業,不能比照勞工。
我:既然不能比照你他X的跟我談個屁公平!!

說得真好,尤其最後一句:
既然不能比照你他X的跟我談個屁公平


勞工覺得軍人的待遇好,那很簡單,去當兵呀
同理,軍人覺得勞工的勞退制度好,那就去當勞工呀

現在是在眼紅什麼?覺得別人的福利好,所以要砍掉別人的福利?
要公平,那為什麼不找更好的比
李遠哲退休時,自己修法變成退休後月領50萬,要學,也學這種才爽吧
還有些政務官,才當半年,就爽爽適用18%,要學,也是這種才爽吧

這些才是領得多的大頭,怎麼不見有人去檢討,反而都是針對軍公教/勞工這種基層
基層互鬥,讓上層爽爽領,還真是...

shadowjon wrote:
說得真好,尤其最後...(恕刪)


我願意回去當兵
也想去南沙

為何入伍要限制年龄?
勞基法就不能限制年龄!

pkz680718 wrote:
不能同意你的論點,...(恕刪)

光看你的算法實在搖頭
1.扣除睡覺和正常8小時之外全部算加班??
2.勞基法颱風天不上班是不算薪水的好嗎?還想要危險加給?
3.軍人基本上就如同排休制,假日值班是算積假有補休的,是這樣算加班費的嗎?

lcccccccc wrote:
我願意回去當兵也想去...(恕刪)

我也覺得限制年齡是不公平的
像為什麼總統小學生不能去選
現在小學生都可以審自己的課綱了
強列要求廢除年齡限制,小學生也應該出來選立委和總統

wetao wrote:
你確定光加班費就會...(恕刪)


朋友辦的業務
第一批全新制年資的職業軍人退了
二等士官長,為國家奉獻了二十年
家中重要的場合多數缺席
被駡米蟲多年

月退俸領到了....多少?

一個月二萬二....
你去不去?
現在國軍極缺,從兵到官...別客氣...


新款台灣奇蹟....
一堆大家駡到翻好到不行的福利...竟然沒人要作....

別募兵了,反正找不到人
回歸徵兵吧,不足的連後備軍人抓回來補啦

sonic172 wrote:
平時適用勞基法備戰...(恕刪)

逃亡抗命罷工就是直接槍斃死刑
-------------------
大家都逃了是誰要槍斃誰

aeight2010 wrote:
你以為外面社會就沒有責任制
要勞基法最好啊
先砍你的終身俸
工作做不完,責任制
不爽,就請離職


也對,只是現在的勞工是在叫什麼意思啊?



sandman_ou wrote:
朋友辦的業務第一批...(恕刪)

別募兵了,反正找不到人
回歸徵兵吧,不足的連後備軍人抓回來補啦
--------------
募多少兵就算多少,反正日本菲律賓都怕
沒有兵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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