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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呆帳,公司要員工分擔30%合理嗎?


cm4430 wrote:
抽5%是每個案子抽5...(恕刪)


看了您的留言,我發現我的數學都白學了
cm4430 wrote:
00667904 wrote:
你的數學???
1個案子抽5% 10個案子一樣是5% 20個案子還是5%好嗎????
第一個案子100元 你抽5%=5元
弟二個案子100元 你抽5%=5元
弟三個案子100元 你抽5%=5元
300*5%=15元
有沒有覺得長知識了...(恕刪)

沒長知識,但長了見識,原來書可以唸這麼死。
本案中樓主口中所說的賠30%是指”單一工程呆帳的30%,而不是指”全部經手過的工程的30%“,換句話說,這個30%的分母指的就單純這個工程而不是所有工程。
所以計算方式為:
第一個案子100元 你抽5%=5元
弟二個案子100元 你抽5%=5元
弟三個案子100元 你抽5%=5元
..
第十個案子100元 你抽5%=5元
總計10個案子共領了50元。

而這個50元的分母也不是過去總工程款的加總,而是本案的單一工程的金額。把分母統一的目的是為了對比獲利及虧損。

我想這種為了推論而把某些條件統一的計算方式你可能沒涉獵過。以前我唸RC時也搞不太懂為什麼有"經驗公式“這種突然冒出來的公式,後來才知道原來有些RC強度設計無法用單純的數學去解。
我想我學的數學可能真的和你們不太一樣。.(恕刪)


從頭到尾看下來就你的論點最扯,抽成%數分子加起來變成分母,那新產生的分子呢?



tonypan66 wrote:
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是合不合法的問題
除非有讓你們簽同意書
否則公司片面扣款是非法的
發獎金是公司自願的行為
不能以此為理由扣款...(恕刪)


你說的沒錯,樓主的問題在於有沒有和公司簽勞動契約,如果沒簽就依照勞基法走.
出社會那麼多年還第一次看到有人認為呆帳要業務負責是合理的現象
案子承接時業務上面的主管有蓋章吧?蓋章到哪個層級,主管不須負責嗎?
就算上面沒有主管蓋章,也要老闆自己同意吧?如果業務沒簽同意書,呆帳要業務賠償是根據一條法律?
工程合約是公司簽的還是業務個人簽的?如果是公司簽的,那呆帳就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關係
如果是個人簽的,那這個公司的制度本身就有問題.
樓主可以去勞工局諮詢,請勞工局出面.
當然不合理!

如果你與公司是受雇關係!


或是 想想 你不賠會怎樣
扣你薪資? 找勞工局吧! 公司會被罰款
要你不要做 找勞工局吧 勞工局會讓公司吐資遣費


絕對你會贏!
這個世界有法治
雖然不是很完善

但合不合理 不是別人說了算

法律才算...


jaqbyobo wrote:
小弟之前在台灣的公司...(恕刪)
看到某樓的回答~~~
今天回家要趕快督促我家念小學的小鬼~~
小學數學一定要好好念 免得到時候出來被人家笑
身為業務當然有責任跟義務把錢追回來
追不回來, 公司應該開除你而不是叫你
賠錢, 如果公司讓賠錢是正當的, 你就
自己當老闆好了, 反正盈虧自負
記得勞基法有規定這種算罰錢的...

要公司舉證業務對公司造成的實際損失喔...

內規牴觸法律直接無效的...
鳥兒在歌唱,花朵在盛開,在這樣的日子裡,像你這樣的三寶/邪教徒,就該被地獄業火焚燒。

1.完全不合理 被倒帳 這算是公司營運風險的成本
不該轉嫁給員工

2.好 就算要賠錢 也要合理比例 這一事件 不符合比例原則

3. 台灣真的好多慣老闆 員工被洗腦洗的真厲害 厲害到 員工以為要負擔營運風險是對的

4. 我老弟 搞金融業務放款的 他同事 前幾年 放出去的款項 被倒 上千萬 (公司的作法是 列入呆帳 打消)
這頂多影響 年終而已 試想 1000萬 的 30% 是300萬

哪家公司的小業務 有年薪到300萬 ??

我弟 掛個 豬頭牌 經理 年薪不過 120 (含 年終)
有白紙黑字 嗎?

你當初有簽類似的文件嗎?

如果沒有一律不用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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