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TIDAK wrote:
不知道在三姊弟這年紀...(恕刪)
她們到後期是用雙手打字po文,討愛心買賣錢吧。
怎麼能形容的好像很正當在賺錢。
又不是年紀輕就能當盾牌,
15歲我就唸高職夜校,白天當學徒了,住外面吃自己,當年學徒月薪18000
每個月至少拿15000 回家給父母。(而我其他花費都是假日加班賺的)
國中畢業典禮後,我就沒用過和拿過家裡的任何1塊錢了。
退伍後又去唸技術學院夜校,
20年前我就這麼作了,他們又何需濫用好心人的愛心。
TWTIDAK wrote:
經過這事件,我相信這家人需要的有人給他們正確的觀念,社工也好,親友也好,而不是網友的謾罵.
並且有些網友的行為已經形成霸凌了,您贊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