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0618 wrote:你在這邊含沙射影道你...(恕刪) 公司曾經有個制度,要記錄缺失,缺失多的分不到獎金。缺失範圍大到出錯或造成公司損失,小到摸到灰塵都要記缺失。老闆在公布各資缺失紀錄時我當老闆面前跟同事比較誰的缺失比較多。我不會去諂媚老闆,也沒興趣這樣做。我只會跟老闆確定好我的權限到哪裡,運用這些權限玩業績。依照合約來看,我業績玩得越高就會有越多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