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王 wrote:很多無法準時走,則是超量的工作,要不就是下班時才說要開會還聽過要晚點名的...(恕刪) 就算是超量工作, 我還是會準時走。 管它超不超量, 天大的事情要配合, 除非有加班費。因為, 你都加班把它準時做完, 對老闆來講那就不是超量工作了。
我曾去土城的某大公司面試時,對方主管也曾坦白告訴我必須得待到8點以後才能下班(責任制且該公司8點上班)主管也說他也不願意如此,但上頭就是會在意後來我考量我家住內湖這樣回到家會非常晚,明天又得8點到班後來我又去一間新店的某上市公司面試,對方主管直接告訴我每天平均下班時間是晚上10點(責任制沒加班費,該公司上班時間早上9點),甚至周六偶爾也要到班(不清楚偶爾的頻率)我也一樣考量內湖到新店的通勤這樣太晚了其實我還蠻感謝該主管很坦白的告訴我這件事意思就是你可以接受就進來囉!
我們老闆那天說公司現在是需要各位努力付出的時候你們每個月想要領多少獎金,就看你們免費加班的程度了!這樣做事有效率的人,準時下班不就很衰看到那句話以後,我都delay一下事情,不要這麼快就做好能拖就拖時間,反正老闆愛看打卡時間晚晚的 (攤)
之前加入內湖一家公司,早上八點半要準時上班,不然要被登記.晚上七點多才同事們吆喝一起去吃飯,八點回來,所有同事又開始新一輪的工作,一直工作到快11點多才下班.這種公司我忍痛待了三個月,就趕快閃人了.到了新東家,薪水多了三四十萬,六點一到就早早閃人了.
如果你結婚的話,就回主管:「晚2個小時回家,我老婆會給我很難看」。沒結婚就改成媽媽。說來這些老闆、主管真的是傻,很多工作性質又不是像生產線,時間超加產量就會增加。喜歡看員工越晚下班越好的心態只是突現老闆、主管的愚昩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