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ibong wrote:
部門副理要求上班要提早10分入廠,否則扣50元. 下班要晚3分鐘下班....(恕刪)
提早10分入廠 & 下班要晚3分鐘下班
=> 暫不管合理不合理,但至少還在可配合範圍內
否則扣50元 =>
通常不會扣錢,因為有勞資糾紛
一般公司做法,視為沒有達到全勤標準,所以代表你的「全勤獎金」飛了
gameheven wrote:
不懂就不要亂扯。就算...(恕刪)
不懂就不要亂扯。
就算提早一秒上班,一樣是違法。
只是大家都知道,台灣勞基法沒有落實。
加上勞工很窮請不起律師,所以不去告而已。
上法院資方還是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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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以前在一家公司上班, 原上班地點是沒有打卡簽到,
後來公司另租新地點, 有設門禁, 剛好可當上下班記錄.
剛開始1星期多, 我只刷上班(才能進入), 下班時間後就沒刷退(以為不用)
後來, 人事主任找我主管問, 也當面問我為何沒刷退.
(實際上, 我都是準時下班, 主管也有看到. 位子旁不遠就是主管位.)
主管也有難色似.
當然, 公司可主張沒刷退記錄來扣我薪水,
我也沒話說, 是我誤認之. (結果是, 主管簽准, 不扣薪)
不守規定的員工, 老闆自有一套方法去對應. (誰是強者, 都是未定之論)
結論是, 不認同公司(老闆主管), 可以去申訴, 去法院提訴訟(這是民事糾紛之範疇), 可以不要做.
(不做最大)
joinschool wrote:
我不懂為何要求提早一點上班,晚一點下班--跟奴性有何關?
如果反過來晚一點上班.早一點下班請問老闆又作何感想?
joinschool wrote:
扣錢是不合理啦,但我覺得公司要求並不過份!
那裡不過份?
如果員工晚一點上班.早一點下班過不過份?
joinschool wrote:
常在這裡看到有人發文,去機關辦事,結果承辦人員跟你說要下班了!
為什麼不早到?
一堆人都這樣的話承辦人員要幾點下班?
joinschool wrote:
這不就跟版主的狀況一樣嗎!如果一到下班時間就已經打卡了!表示你在下班前就做好準備了!如果這時有人來呢?
為什麼那個人要在對方快下班才來.
這是那個人的問題不是嗎?
joinschool wrote:
再者,如果你請一個居家清潔的人,說好早上八點開始計時,你看到他八點整才踏進你家,放東西準備工作,你會做何感想?說好做到五點,四點五十分開始收東西,你內心的想法呢?
這樣有什麼不對?
本來就是8點開始工作他有晚到嗎?
4點50分收東西不算工作?你要幫他收?
本人家裡也有請居家清潔.從不認為這樣有任何不對的地方.
他確實有在工作.也確實打掃乾淨.這樣有何問題?
準備工作不算工作?那麼會算?
那反過來員工通勤算工作時間算錢請問老闆作何感想?
準備工作本來就是工作的一部分.
joinschool wrote:
版主的公司要求並不過份,或許有客人去反應,八點開始上班,我八點到結果承辦人也才剛來,等他準備好我多等了十分鐘,五點半下班,我五點二十九分到,他已經收好要去打卡了!
在對方一開始上班的時間到等個10分鐘很嚴重?
如果這狀況很多次就應該要知道8點10分再到不是嗎?
反倒是對方5點半下班你5點29分到?
如果每個都像你這樣那對方要幾點下班?
這樣是你帶給對方困擾.而非要對方配合你晚下班.
如果這真那麼重要.
這老闆就該看看是多請人還是用加班加班費等方式來處理.
不然反過來員工說他家有事必須8點10分上班這樣老闆會接受這種理由?
實在不懂準時上下班為何還可以有那麼多的争議.
這根本是最基本的好嗎?有那麼難理解?
把立場反過來用相對應方式老闆就能接受?
如果老闆不能接受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好嗎?
以上純個人想法.
僅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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