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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四個月被告知做到今天為止


aa0305 wrote:
告公司
打贏了,
會...(恕刪)


說真的看我老婆昨天這樣的氣憤,無助的流下眼淚,怎樣都是輸了!但是面對這樣的待遇你不抗議,就這樣默默的認了,我不能接受!

veryhappyman wrote:
你是看不懂文字嗎?人...(恕刪)


內容需要這麼嗆嗎?...搞清楚內容先後順序


文明人
MIDAP wrote:
在這個人權化的時代有...(恕刪)



小弟公司不大 人數大概1萬多
產線的OP和助理流動率這麼高
每個新人報到HR都要打電話回去前公司問
你都說每個要3~5分鐘了
每個都這樣那HR整天光打電話就夠了
小弟也是基層部門主管
除非是用人單位有特別告知人資要打回去問
不然沒人那麼閒...
RD都不一定每個會打去問了
更何況是這種取代性高的業務助理
目前看過會打回去求證的只有RD.財務.業務.法務部門
我還真的沒看過有HR因為助理職務而打去前東家問的....

老實說你這種心態和那些慣老闆有啥不同
講得好像依照勞基法走是我們勞工賺到一樣
請搞清楚無論對與錯本來就該依勞基法走
難怪台灣沒競爭力
一堆老闆基本薪資漲個幾塊錢就好像要他的命一樣
買豪宅、名車、包小三倒是毫不手軟
勞基法只是"最低"保障。
事事都依勞基法走, 只有沒競爭力的小公司才會這樣。
稍有規模的都是優於勞基法。
至於那些項目優於勞基法, 就看各公司的條件, 有些是年假天數, 有些是餐點福利...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你才做一個月~公司照規定資遣,說真的,也沒什麼不行~
除非你有辦法舉證,是"因為懷孕"被辭掉的?我看是很難舉證


你好那我想問,資遣的原因寫工作不適任,態度不佳!也沒什麼實證啊就是主管說的算!昨天下班才告知說做到今天為止,這樣粗劣的資遣還真的是不能接受!

公司如果是因為經營不善倒了
你要幫老闆背債嗎?

老闆就是背負著不是生就是死的重擔阿
當然那些捲款落跑的的確是該死
但是大部分人,中小企業創業家
拿著幾百萬的錢,貸款
創業的目的總不會一開始就設定為我要捲款落跑吧?

老闆這麼好當怎麼你們不出來創業當一下
領人家薪水領得這麼不快活
自己出來創業看看阿,再來當一個鮭魚公司好老闆
造福01群眾不是很好嗎?

怪了,就沒看過幾個好老闆,鮭魚老闆
現在存在的公司都是鱷魚公司

怎麼沒有一個"正義人士"跳出來開一間公司
挫挫那些鱷魚公司的銳氣???
jasonkidd091 wrote:

一堆老闆基本薪資漲個幾塊錢就好像要他的命一樣
買豪宅、名車、包小三倒是毫不手軟
我想這要分幾部份...
現實上.凡事都照勞基法的公司多還是不多?
大公司一般都照法令.
有些公司福利環境都非常好.老闆也非常好.但一定是要很賺錢的公司(至少聽過的都是)
有些只是小公司.要凡事照法令會要了他的命.不如要他關門.所以就變成照當初約定來走...
其實大家不用太情緒化.
好公司好工作可遇不可求.有時換個立場想.如果你是老闆呢?如何看待這樣的事件...
上面有人說的好.公司就是缺人才會應徵人來做.不要說做的好不好.起頭一定是適應中....但就在差不多上手時.員工就懷孕嘞....怎解?
除非你是非常重要挖角過來的人.不然一般都能容易請到的都是會被犧牲掉的....
所以勞方也要有此認知.
我覺得最好的方式就是先溝通.不然就是拿資遣費達成離職協議吧.
小公司都要拿勞基法來壓.真的會死人的...
月事也有休.又周休.又產假.又年假.又特休.又育嬰假.又婚假一些有的沒的...當每間公司都是google喔...

MIDAP wrote:
公司如果是因為經營不...(恕刪)


當然老闆有老闆的立場,希望大家都能遇到好老闆,我老婆今年還真的工作運不好,過年前離職來到這公司,結果前公司倒了被欠薪一個月,褲袋勒緊兩個月,好不容易四月正常領薪水,月底又被資遣!是該去拜拜一下啊!
我老婆也是上班快一年後懷孕

被老闆娘以公司業績差 裁員

結果請了一位更年輕 薪水更低的人來取代她

我老婆以違反性平法 一狀告上勞工局

想都不用想 當然勝訴

由上述各位那些酸孕婦無敵的版友們

台灣今天會少子化不是沒有原因

就是有這種歧視孕婦的心態

導致很多職業婦女怕懷孕工作不保

而不敢懷孕


換句話說

如果開公司還怕員工懷孕

增加公司的資本支出

你會奢望他會把員工當作公司資產嗎

倒一倒比較快吧

ps.
強烈建議樓主老婆去勞工局申訴

保證贏

別相信老婆公司HR的鬼話

這些hr 只是幫助雇主的幫凶而已

他們吃定你是小蝦米 不敢反抗

我只能告訴你 只要你敢告

勝率 百分之兩百

最好先假藉跟公司談判

攜帶錄音筆 一定可以錄下有利於你的證據

詹姆士胖胖 wrote:
你好那我想問,資遣的...(恕刪)


那你就跟他告囉~~員工上班如果有沒"工作守則"基本上,他也很難舉證你"不適任"
可是是不是真的"不適任"或是工作態度的問題,差別只在於是"資遣"還是"開除"
但對於年資只有一個月的你老婆來說...這兩個只是幾百元~幾千元"資遣費"的差距羆了~

說真的~四個月了~後面頂多在半年(作完月子)之後在找工作就好了~
可以在家好好的養胎,撐機休息一下
調整下心情~~打官司是很累人的搞的自已一肚子火,到最後可能也沒多少錢~
惡人自有天收~別賠了錢還賠了心情~~滑不來~~
何況後面兩個小孩了~考慮全職帶小孩應該也不錯啦~小孩子"願意給你陪"的時間也就這幾年了~
錢賺少~省點花就好了~


我自已老婆~在一家公司上班~做了三年~安胎假才請一個星期~沒錢加扣全勤~
產假只有一個月~還要產後上班滿半年才給~
到最後只有辦留職停薪領勞保育嬰補助 結果停薪的六個月~勞健保費他老闆還不願意出
那時我也很氣~後來想想算了~~不過五、六萬的事羆了~當作送他買藥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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