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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媽媽的同居人毆打

做人有時不能太軟,今天能騎到你的頭上,改天就能騎到你妹身上,帶你妹走吧!能驗傷就去驗傷,也跟你爸爸那邊的人說一下,這種事跟不孝是二碼事。
樓主要是不處理那就真的是做錯了。

你應該提告傷害罪,讓這個男的滾蛋,不然你就是讓你媽媽和妹妹和一個不知道什麼會爆發的炸彈生活。

話說吸毒的畜生也算人?
當心你妹
會被強暴

22319047 wrote:
爸媽在我國中時候就離...(恕刪)

siva01 wrote:
他又不是你的誰你21...(恕刪)



聽媽祖的話吧
雖然我是基督徒..........
左腳才拔出稻田 右腳又踏入泥地

farnker wrote:
這因該不算家爆~因為...(恕刪)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3 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故同居關係也算,不提告傷害,建議驗傷至少去聲請保護令

不用懷疑
直接去醫院驗傷
然後申請保護令(急診會幫你聯絡社工師)
會打人的有一次就有兩次
下次可能是你妹你媽
當然還是私底下跟你媽先商量

如同很多人提到的,當務之急是把你妹帶出來。自己找地方先住。誰也不要說,以免被他找到。

天下父母心。相信你媽一定還是站在跟你同一陣線上的。
1.驗傷告他
2.帶你妹一起離家搬出去住,你一個月至少4萬元收入,而且才21,租個幾千錢的房跟你妹相依為命至多也才1~2年,對你存錢影響不大,但至少可保安全
3.跟你媽攤牌,若她是站在那位人兄那邊,就算了,就維持原來每月給她一萬,但你們二兄妹就搬出去
4.千萬別心軟,對惡人就要用惡法
我要是你早就反擊,把他打到住加護病房了~還想這麼多???

22319047 wrote:
爸媽在我國中時候就離...(恕刪)


吸毒前科,還在我家抽大麻菸

單單是這兩樣就應該報警,這種拉G你現在不整死牠以後就到牠整死你家人
你媽的姘頭是個廢物,吃軟飯的,他會黏著你媽,是因為為你媽的錢,所以正本清源之道,在於讓那廢物消失,建議跟你爸商量一下做法,可以的話,切斷你媽的經濟來源,只給吃飯錢,不然報警抓毒蟲也可以考慮,你以後也會有自己的家庭,不要繼續給錢投入你媽這個錢坑,要為自己將來打算,個人造業個人擔,就算親如父母子女,也不能去拖累彼此,你先跟你妹離開你媽。其他的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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